适用于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药菌株和多重耐药菌株)所致心内膜炎、骨髓炎、肺炎、败血症或软组织感染等。
青霉素过敏者不能采用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或经上述抗生素治疗无效的严重葡萄球菌感染患者,可选用。
本品也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的肠球菌心内膜炎、棒状杆菌属(类白喉杆菌属)心内膜治疗的首选药。
用于对青霉素过敏与青霉素不过敏的血液透析患者发生葡萄球菌属所致动、静脉分流感染的治疗。
发生率较少者为:听力减 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呼吸困难、嗜睡、尿量或排尿数显著增多或减少、食欲减退、恶心或呕吐、异常口渴、软弱(肾毒性)等。
“红颈综合症”发生率低,多见于快速大剂量静滴后,症状有食欲不佳、寒战或发热、昏厥、瘙痒、恶心或呕吐、心跳加速、皮疹或面红、颈根;上身、背、臂等处发红或麻刺感(释放组胺)。
静脉滴注时,药液外漏,可引起剧痛和组织坏死。
本品不可肌内注射 ,也不宜静脉推注。
静脉 滴注不宜速度过快,静滴所用静脉需轮换使用。
对诊断的干扰:血尿素氨(BUN)可能增高。
听力减退或耳聋,有肾功能减退史者慎用,若必需使用,则需调整剂量。
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听力、尿液中蛋白、管型、细胞数及测定尿相对密度(比重)等,必要时监测血药浓度。
氨基糖苷类、两性毒素β注射剂、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杆菌肽(注射)、布美他尼注射剂、卷曲霉素、卡氨芥、顺铂、环孢素、依他尼酸注射剂、呋塞米注射剂、链佐星、巴龙霉素及多粘菌素类等药物与去甲万古霉素合用或先后庆用,可增加耳毒性及(或)肾毒性的潜在可能;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即使停药后仍可能继续进展至耳聋,反应可呈逆性,但往往成为永久性的。本品与其他耳毒性抗菌药合用或先后应用时,须监测听力。
由于去甲万古霉素常须一与氨基糖类联合用于细菌心内膜炎和链球菌与棒状杆菌心内膜炎的冶疗,还可用于耐药性葡萄球菌感染的治疗,或上述患者对青霉素过敏者,此时均须进行肾功能测定、血药浓度监测,以调整给药剂量或给药间期或更换药物等。
抗组胺药、布克利嗪、赛克利嗪(cyclizine)、吩噻嗪类、噻吨类、曲美苄胺等与本品合用时,可能掩盖耳鸣、头昏、眩晕等耳毒性症状。
与碱性溶液有配伍禁忌,遇重金属可发生沉淀。
化学名称为:(Sa)-(3S,6R,7R,22R,23S,26S,36R,38aR)-44-[[2-O-(3-氨基-2,3,6-三脱氧-3-C-甲基-α-L-来苏-己吡喃糖基)-β-D-葡吡喃糖基]氧]-3-(氨基甲酰基甲基)-10,19-二氯-2,3,4,5,6,7,23,24,25,26,36,37,38,38a-十四氢-7,22,28,30,32-五羟基-6-[(2R)-4-甲基-2-(氨基)戊酰氨基]-2,5,24,38,39-五氧代-22H-8,11:18,21-二亚乙烯基-23,36-(亚氨基亚甲基)-13,16:31,35-二亚甲基-1H,16H-[1,6,9]二氮杂环十六基[4,5-m][10,2,16]-苯并氧杂二氮杂环二十四素-26-羧酸盐酸盐
分子式:C65H73Cl2N9O24·HCl
分子量:14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