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应症与盐酸克林霉素口服制剂一致,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如厌氧菌及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引起的感染:
呼吸道感染;
泌尿系统感染;
五官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口服
一次0.15-0.3g(1~2片)(以克林霉素计),一日3~4次;
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10-20mg,分3~4次服用。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类药物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10日。患者对一种林可霉素过敏时可以对克林霉素亦产生过敏反应。
不同菌株对林可霉素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肝、肾功能减退时应慎用。除重度减退外,肾功能减退患者的克林霉素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采用高剂量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
在肠胃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结肠炎、抗生素伴随肠炎时应慎用,以免发生伪膜性肠炎。
本品与吸入性麻醉药同用,神经肌肉阻断现象可有加强,导致骨骼肌软弱和呼吸抑制,在手术中或术后同用也应注意。以抗胆碱酯酶药物或钙盐治疗可望有效。
本品与抗蠕动止泻药、含白陶土止泻药同用,在疗程中,甚至在疗程后数周有引起伴严重水样腹泻的伪膜性肠炎可能。因可使结肠内毒素延迟排出,从而导致腹泻延长和加剧,故抗蠕动止泻药不宜同用。含白陶土止泻药与本品同时口服,后者的吸收将显著减少,故两者不宜同时服用,须间隔一定时间(至少2小时)。
本品(主要为克林霉素)具神经肌肉阻断作用,与抗肌无力药合用时将导致后者对骨骼肌的效果减弱。为控制重症肌无力的症状,在合用的疗程中抗肌无力药的剂量应予调整。
氯霉素或红霉素在靶位上均可置换克林霉素,或阻抑克林霉素与细菌核糖体50S亚基的结合,故不宜与氯霉素或红霉素合用。
阿片类镇痛药,林可霉素类的呼吸抑制作用与阿片类的中枢呼吸抑制作用可因累加现象而有导致呼吸抑制延长或引起呼吸麻痺(呼吸暂停)的可能,故必须对病员进行密切观察或监护。
遗传毒性: Ames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未见对动物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无在妊娠妇女上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