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厌氯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本品可静脉滴注给药,也可肌肉注射给药,给药剂量相同。
成人,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
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
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儿童,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如下:
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
重度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肌肉注射需将本品用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150mg/ml(或每瓶加5ml生理盐水溶解)澄明液体并即时使用。
静脉滴注需将本品0.6g用100-2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6mg/ml浓度的药液,静脉滴注30分钟。
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
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本品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克林霉素具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会提高其他神经肌肉阻滞剂的作用。所以,但凡在使用这些药物的病人中使用克林霉素时都应该慎用。
业已证实克林霉素与红霉素之间的拮抗作用具有临床意义,两种药物不应同时使用。
本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
遗传毒性:
Ames沙门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未见对动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无在妊娠妇女上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
致癌性:
在动物上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潜在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