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它感染。
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毛滴虫病
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粒),晚上顿服儿童25毫克/公斤/天,一次顿服。
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毫克(2粒),每日二次,共五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阿米巴虫病
阿米巴虫痢疾: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毫克(6粒),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毫克(4粒)每日两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
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0毫克(2粒),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毫克/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贾第鞭毛虫病
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晚上顿服1500毫克(6粒),服药1-2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厌氧菌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毫克(6粒),以后每次500毫克(2粒),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厌氧菌感染: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0毫克(2粒),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分二次口服。
可见轻度副作用如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小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痫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痫、多发性硬化症慎用。
肝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妊娠及哺乳妇女慎用。
奥硝唑可增强香豆素口服抗凝药的作用,故当两者同时使用时,应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奥硝唑可延长维库溴铵的肌肉松弛作用。
巴比妥类药物、雷尼替丁、西米替丁可加快奥硝唑的消除,降低其疗效并可影响凝血,当使用奥硝唑时应避免合用。
重复性给药毒性:大鼠连续2年给予本品剂量为400毫克/公斤/日,未见对动物的寿命的影响,也末引起严重的功能或形态学改变,犬连续1年给药,剂量达250毫克/公斤/日时,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这些症状在硝基咪唑类衍生物的大鼠试验中均可见到。
遗传毒性:与其它硝基咪唑类药物类似,本品对多种菌株具有致突变作用,但是人淋巴细胞核小鼠显性致死试验表明,本品对哺乳类动物细胞染色体无影响。
生殖毒性:在所进行的大鼠、小鼠和家免的高剂量研究中,对胎儿和围产期无明显影响大鼠和小鼠给药剂量达400毫克/公斤/日,家免剂量达100毫克/公斤/日时,未见致畸作用经口给药可抑制雄性大鼠的生殖能力,但是与其它5-硝基咪唑类化合物不同的是,本品不抑制精子的生成。但是,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对照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 。由于动物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药物对人的影响,所以只有当确实需要时才可以在怀孕期间服用本品。
致癌性:大鼠连续2年给药剂量达400毫克/公斤/日时,未见本品有致瘤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