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诲医师或药师。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抑郁症、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运动员慎用。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服用降压药或二周内服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用于抗抑郁及治疗帕金森氏病)者,请勿服用本品。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师。
请勿超过推荐剂量服用本品。
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过量的处理方法:根据情况可采取洗胃或催吐,并给予N-乙酰半胱氨酸,勿使用活性炭.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一次,共用17次;严重时可静脉绐药。应及早使用N-乙酰半胱氨酸,12小时内使用效果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不理想。如对乙酰氨基酚一日服用量超过10g,则需要考虑是否产生中毒。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解痉药(如颠茄)、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