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
年龄(岁) | 体重(公斤) | 每次用量(毫升) | 次数 |
2-3 | 12-14 | 2.5~3.5 | 若症状未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4-6 | 16-20 | 4~5.5 | |
7-9 | 22-26 | 6 | |
10-12 | 28-32 | 8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血球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1岁以内小儿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服药3天后持续发热,请咨询医师。
对本品过敏及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服用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即去医院就医。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解痉药、酚妥拉明、洋地黄苷类并用。
如正在服用其他品,使用本品前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