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葡萄糖酸锌0.1克,布洛芬0.15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辅料为: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甜菊糖、蔗糖、香精。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道反应、胃肠道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罕见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服用本品期问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 (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前列腺肥大、幽门十二指肠梗阻、青光眼。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3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不宜同用。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