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喘息型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
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
缓慢静脉滴注。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严重病例可增至每次30mg。
6~12岁儿童:每天2~3次,每次15mg。
2~6岁儿童:每天3次,每次7.5mg。
2岁以下儿童:每天2次,每次7.5mg。
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IRDS)的治疗: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kg,分4 次给药,应使用注射泵给药,静脉输注时间至少5分钟。
本品(pH5.0)不能与pH大于6.3的其它溶液混合,因为pH增加会导致本品游离碱沉淀。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应避免同时服强力镇咳药。
在用药前要详细询问个人既往史中有无过敏反应性疾病,家属中有无药物过敏史或过敏发应性疾病。过敏体质或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慎用。一旦发生药物过敏,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首先是停用可疑的致敏药物,并立即采取措施,尽快使药物排出或延慢药物吸收。过敏反应严重或持续久者可应用药物治疗,包括非特异性抗过敏治疗。
使用时应缓慢静脉滴注,密切观察5-10分钟;过敏体质者密切观察15-20分钟。
与抗生素如阿莫西林、头孢呋新、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使用,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
据文献报道,氨溴索与下述药品存在配伍禁忌,在使用时应分别输注,间隔输少量液体(0.9%氯化钠或5%葡萄糖)冲净输液管中药液或更换输液管。文献报道中存在配伍禁忌的药品包括:头孢哌酮钠、头孢噻肟钠、头孢曲松钠、头孢唑林钠、头孢他啶、头孢匹胺、头孢孟多、头孢呋辛钠、美洛西林钠、青霉素、磷霉素等多种抗感染药,维生素C,碳酸氢钠,甲强龙,甲泼尼琥珀酸钠,泮托拉唑钠,呋塞米,氨茶碱,肌酐,丹参酮ⅡA磺酸钠,鱼腥草注射液、丹参注射液、喜炎平(穿心莲内酯)、香丹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等,确需配伍时,应先做配伍试验,如果配伍后PH值明显变化以及产生较多颗粒,多提示存在着较复杂的配伍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