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可待因是按麻醉品管理的药物,长期使用可引起依赖性,但其倾向较其它吗啡类药弱。本品为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按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肝、肾功能不全;
未确诊的疼痛;
原因不明的腹泻;
支气管哮喘;
胆结石;
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
前列腺肥大。
勿超剂量使用。
服用本品期间应避免驾驶、操作机器、高空作业及饮用酒精类或含咖啡因的饮料。
长期服用本品应定期做造血功能和肝、肾功能检查。
本品应置于小儿触及不到的地方。
长期饮酒或正在应用其它肝酶诱导剂时,尤其是巴比妥类或其它抗痉挛药的患者,连续使用本品,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加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会增加毒性,应避免同时服用。
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加其毒性。
本品为对乙酰氨基酚、磷酸可待因、咖啡因、盐酸苯海拉明组成的镇痛复方制剂,其中对乙酰氨基为解热镇痛药;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其镇痛效果为吗啡的1/10,并有镇咳作用;咖啡因小剂量具有中枢兴奋作用,可减轻疲劳;盐酸苯海拉明具有镇静和抗组胺作用。
本品超剂量或长期使用可产生药物依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