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偶致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而出现紫绀。
本品中马来酸氯苯那敏可引起嗜睡、疲劳、乏力.口鼻咽喉干燥、痰液粘稠。
对乙酰氨基酚
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可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对诊断的干扰:
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1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侧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尿,5-羟吲哚醋酸(5一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消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氧酶浓度及血清氨基转移酶均可升高.
下列情况应慎用:
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肾功能不全.虽偶可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损害.
马来酸氯苯那敏
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经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下列情况慎用:膀胧颈部梗阻、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用药期间,不得驾驶车、船或操作危险的机器.
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药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解痉药的患者,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
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时,因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有增强抗凝药的作用,故抗凝药的用量应很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积用量至1000g,应用3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的危险.
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由于两药可互相降低与葡糖醛酸的结合作用而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加毒性,因此应避免同时应用。
同时饮酒或服用中枢神经抑制药,可使抗组胺药效果增强.
本品可增强金刚烷胺、抗胆碱药、氟哌啶醇、吩塞秦类以及拟交感神经药等的作用.
奎尼丁和本品同用,其类似阿托品样的效应加剧。
本品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同用时,可使后者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