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期间,应避免同服强力镇咳药,亦不能同服使支气管分泌物减少的药物。
有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的患者,慎用本品。
重复给药毒性:
Beagle犬和SD大鼠连续经口给予本品3个月的无毒性反应剂量分别为48mg/kg/日和3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2.7倍和4.9倍),与给药相关的毒性反应为尿酮体阳性,停药后可恢复。
遗传毒性:
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ICR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致畸敏感期生殖毒性:
SD孕大鼠在怀孕第6~15天连续灌服本品,剂量达1000mg/kg/日(按体表面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162倍)时,母鼠体重增长抑制,胎仔头骨、舌骨、胸椎椎体中心及耻骨骨化迟缓,尾椎、剑突、掌骨骨化点数减少。无毒性反应剂量为500mg/kg/日(按体表面积折算,相当于人临床拟用剂量的81倍)。化学名称为:[[2-Oxo-2-[(tetrahydro-2-oxo-3-thienyl)amino]ethyl]thio]acetic acid
分子式:C8H11NO4S2
分子量:2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