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胺碘酮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胺碘酮片
英文名称:Amiodaro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盐酸胺碘酮片
成份:
盐酸胺碘酮。
适应症:
  1.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

  2. 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用法用量:
  1.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

  2. 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2片维持。

不良反应:
  1. 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1.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2. 房室传导阻滞;

    3. 偶有Q-T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囊、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6-10天。

  2. 甲状腺:

    1.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2.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 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 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

  5. 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

  6. 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 (1-2年) 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

  7. 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8. 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 (一日4-6片) 。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9. 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禁忌:
  1. 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

  2. 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3. 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

  4. 各种原因引起肺间质纤维化者禁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 对诊断的干扰:

    1.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2.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3.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膝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教周或数月。

  3. 下列情况应慎用:

    1. 窦性心动过缓;

    2. Q-T延长综合征;

    3. 低血压;

    4. 肝功能不全;

    5. 肺功能不全;

    6. 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 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1. 血压;

    2. 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3. 肝功能;

    4. 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5. 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6. 眼科检查。

  5. 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增加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该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后4-6天,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的剂量。

  2. 增强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脏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浆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氟卡尼及苯妥英的浓度。与Ia类药合用可加重Q-T间期延长,极少数可致扭转型室速,故应特别小心。从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药应减少30%-50%剂量,并逐渐停药,如必须合用则通常推荐剂量减少一半。

  3. 与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合用可加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及房室传导阻滞。如果发生则本品或前两类药应减量。

  4. 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亦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如合用应仔细监测其血清中药浓度。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

  5. 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增加低血钾所致的心律失常。

  6. 增加日光敏感性药物作用。

  7. 可抑制甲状腺摄取[123I]、[133I]及[99mTc]。

  8. 辛伐他汀:增加不良反应的危险[剂量依赖型],例如横纹肌溶解[降低肝脏对降胆固醇药物的代谢]。辛伐他汀的剂量不要超过20mg/天。如果使用这种剂量无法达到治疗目的,使用其它不引起药物问相互作用的他汀类药物代替。

毒理研究: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抗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药
相关药品:

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盐酸阿普林定片
盐酸胺碘酮注射液
地高辛片
左西孟旦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