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痛:可于用药后立即发生,可为剧痛和呈持续性。
偶可发生眩晕、虚弱、心悸和其他体位性低血压的表现,尤其在直立、制动的患者。
治疗剂量可发生明显的低血压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虚弱、出汗、苍白和虚脱。
晕厥、面红、药疹和剥脱性皮炎均有报告。
逾量时的临床表现,按发生率的多少,依次为;口唇指甲青紫、眩晕欲倒、头胀、气短、高度乏力,心跳快而弱、发热、甚至抽搐。
应使用能有效缓解急性心绞痛的最小剂量,过量可能导致耐受现象。
小剂量可能发生严重低血压,尤其在直立位时。
应慎用于血容量不足或收缩压低的患者。
发生低血压时可合并心动过缓,加重心绞痛。
加重肥厚梗阻型心肌病引起的心绞痛。
易出现药物耐受性。
如果出现视力模糊或口干,应停药。
剂量过大可引起剧烈头痛。
静脉滴注本品时,由于许多塑料输液器可吸附硝酸甘油,因此应采用非吸附本品的输液装置,如玻璃输液瓶等。
静脉使用本品时须采用避光措施。
中度或过量饮酒时,使用本药可致低血压。
与降压药或血管扩张药合用可增强硝酸盐的致体位性低血压作用。
阿司匹林可减少舌下含服硝酸甘油的清除,并增强其血流动力学效应。
使用长效硝酸盐可降低舌下用药的治疗作用。
枸橼酸西地那非(万艾可)加强有机硝酸盐的降压作用。
与乙酰胆碱、组胺及拟交感胺类药合用时,疗效可能减弱。
与其他拟交感类药如去氧肾上腺素、麻黄碱或肾上腺素同用时可能降低心绞痛的效应。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同用时,可加剧抗抑郁药的低血压和抗胆碱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