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成人常用量
高血压,口服一次1片,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2片,每日2-3次,疗效仍不满意时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心力衰竭,开始一次口服1片,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2片,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后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的患者,初始剂量宜用1片,每日3次,以后通过澍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小儿常用量
降压与治疗心力衰竭,均开始以卡托普利计算按体重0.3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水、电解质紊乱,临床常见反应有口干、烦渴、肌肉痉挛、恶心、呕吐和乏力等。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手脚。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高血糖症,氢氯噻嗪可使糖耐量降低、血糖升高,可能与抑制胰岛素释放有关。
高尿酸血症,氢氯噻嗪干扰肾小管排泄尿酸,少数可诱发痛风发作。由于通常无关节疼痛,故高尿酸血症易被忽视。
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紫癜,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
运动员慎用。
交叉过敏:卡托普利与其它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交叉过敏;氢氯噻嗪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过敏。
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用。
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
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骨髓抑制。
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血钾过高。
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糖尿病。
高钙血症。
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胰腺炎。
交感神经切除者。
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血电解质、血糖、血尿酸、血肌酐、尿素氮、血压,定期检查。
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应停用本品。
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用本品时出现咽喉部血管神经水肿症状,如舌头、咽喉肿胀、吞咽或呼吸困难,声音嘶哑,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喋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引起肾素释出或影响交感活性的药物呈相加作用;与β阻滞剂呈小于相加的作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氢氯噻嗪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氢氯噻嗪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候服用本品。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与抗痛风药和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品合用时,应注意观察血钾的变化。
与锂制剂合用,因氢氯噻嗪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乌洛托品与本品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