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维地洛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卡维地洛片
英文名称:Carvedilol Tablets
商品名称:金络
成份: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卡维地洛适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特别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使用。

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卡维地洛用于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可降低死亡率和心血管事件的住院率,改善病人一般情况并减慢疾病进展。卡维地洛可做为标准治疗的附加治疗,也可用于不耐受ACEI或没有使用洋地黄、肼苯哒嗪、硝酸盐类药物治疗的病人。
用法用量:

原发性高血压

推荐一日1次用药。

成人:推荐开始2天剂量为每次12.5mg,每日1次;以后每次25mg,每日1次。如病情需要可在两周后将剂量增加到最大推荐用量每日50mg,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

老年人:初始剂量每次12.5mg,每日1次,即可在某些病人中取得满意疗效。若效果不好,可在间隔至少两周后将剂量增加到推荐最大用量每日50mg,每日1次或分次服用。

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剂量必须个体化,增加剂量期间医生需密切观察。接受地高辛、利尿剂、ACEI治疗的病人必须先使用这些药物治疗稳定后再使用卡维地洛。推荐开始两周剂量每次3.125mg,每日2次,若耐受好,可间隔至少两周后将剂量增加一次,到每次6.25mg,每日2次;然后每次12.5mg,每日2次;再到每次25mg,每日2次。剂量必须增加到病人能耐受的最高限度。体重小于85公斤,最大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2次,体重大于85公斤,最大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2次。每次剂量增加前,医生需评估病人有无心力衰竭加重或血管扩张的症状。一过性心力衰竭加重或水钠潴留须用增加利尿剂剂量处理,有时需减少卡维地洛剂量或暂时中止卡维地洛治疗。卡维地洛停药超过两周时,再次用药应从每次3.125mg,每日2次开始,然后以上述推荐方法增加剂量。血管扩张的症状,开始可通过降低利尿剂剂量处理。若症状持续,需降低ACEI(如使用)剂量,然后,再根据需要降低卡维地洛剂量。在严重心力衰竭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以前,不能增加卡维地洛的剂量。

尚无18岁以下病人安全性及疗效的研究资料。

疗程

卡维地洛治疗一般需长期使用。治疗不能骤停,必须逐渐减量。这对合并冠心病的病人特别重要。

给药方法

服药时间与用餐无关,但对充血性心衰病人必须饭中服用卡维地洛,以减缓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不良反应:

卡维地洛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时发生的不良事件与充血性心衰时观察到的是一致的。但是前者的不良事件发生率更低一些。

中枢神经系统:偶尔发生轻度头晕、头痛、乏力,特别是在治疗早期,抑郁、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罕见。

心血管系统:治疗早期偶尔有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很少有晕厥。外周循环障碍 (四肢发凉) 不常见,可使原有间歇性跛行或有雷诺现象的病人症状加重。水肿不常见。心绞痛不常见。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和心衰加重。心衰病人可有头晕、偶尔出现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水肿,极少数患者出现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进展性心衰,特别是在剂量增加时。

呼吸系统:有哮喘或呼吸困难倾向的病人偶尔发病。鼻塞罕见。

消化系统:胃肠不适 (如腹痛、腹泻、恶心等) 偶见,便秘和呕吐不常见。

皮肤和附件:可出现皮肤反应 (如变态反应性皮疹少见,个别病人可出现荨麻疹、瘙痒、扁平苔藓样皮肤反应)。可能会发生银屑样皮肤损害或使原有的病情加重。

生化和血液系统:偶见血清转氨酶改变,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等。

代谢:由于本药具有β受体阻断剂的特性,可使隐性糖尿病病人出现临床症状,或使原有糖尿病的病人病情加重,并抑制反向葡萄糖调节机制。心衰病人偶见体重增加及高胆固醇血症。

其他:四肢疼痛偶见。口干、排尿障碍、性功能减退、视觉障碍及眼部刺激感罕见。可有眼干症状。有心衰和弥漫性心血管病变和/或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肾功能损害,个别病例可出现肾功能衰竭。
禁忌:

卡维地洛在下列病人中禁用:

  1.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2. 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Ⅳ级的失代偿性心力衰竭,需使用静脉正性肌力药物。

  3. 哮喘、伴有支气管痉挛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过敏性鼻炎。

  4. 肝功能异常。

  5. 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 (心率小于50次/分)、病窦综合症 (包括窦房阻滞)。

  6. 心源性休克。

  7. 严重低血压 (收缩压小于85mmHg)。

  8. 手术前48小时内。

警告:
本药主要在肝脏代谢,严重肝脏功能损害者可出现血液浓度持续升高的现象,而老年患者多伴有肝脏功能低下,所以,老年患者应从低剂量(10mg)开始用药,并注意密切观察。
注意事项:
  1. 由于卡维地洛与洋地黄类药物均能减慢房室传导速度,故对已用洋地黄、利尿剂及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控制病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慎小心。

  2. 由于卡维地洛可能会掩盖或减弱急性低血糖的早期症状和体征,故对糖尿病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谨慎。伴有糖尿病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可能会使血糖难以控制。故在使用本药的开始阶段,应定期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降糖药的用量。

  3. 卡维地洛治疗伴有低血压 (收缩压小于100mmHg) 、缺血性心脏病、弥漫性血管病和/或肾功能不全的充血性心衰的病人时,可引起可逆性肾功能障碍,此类病人在增加卡维地洛药量时,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如发生肾功能减退时,则应减少卡维地洛的用量或停药。

  4. 充血性心衰的病人在增加卡维地洛的药物剂量期间,可能使心衰和水钠潴留加重,此时应增加利尿剂的用量,并在以上情况恢复前不再增加卡维地洛的用量,极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减少卡维地洛的用量或暂时停药,以上情况通常不会影响以后增加卡维地洛的剂量。

  5. 除非治疗后利大于弊,否则卡维地洛只能用于不需口服或吸入性支气管解痉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人,有支气管痉挛倾向的病人可能会发生呼吸道阻力增加,从而导致呼吸窘迫,因此在使用卡维地洛的开始阶段及增加剂量期间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呼吸情况,在治疗中如发现任何支气管痉挛的证据均应及时减少卡维地洛的用量。

  6. 戴隐形眼镜者应注意该药可能会引起眼睛干燥。

  7. 停止卡维地洛治疗时,不能突然停药,伴有缺血性心脏病者尤其应该注意,此类病人应逐渐减少用量然后停药 (1~2周) 。

  8. 和其它β受体阻滞剂一样,卡维地洛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

  9. 由于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增加病人过敏的机会或导致过敏反应加重,因此有严重过敏史的和正在接受脱敏治疗的病人应小心使用卡维地洛。

  10. 对患有与β受体阻滞剂相关银屑病的患者在应用卡维地洛前应考虑利弊关系。

  11. 嗜咯细胞瘤患者使用卡维地洛前,应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尽管卡维地洛有α和β受体阻滞的药理作用,但尚无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嗜咯细胞瘤的病人应小心使用。

  12. Prinzmetalis变异性心绞痛患者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引发胸痛,虽然卡维地洛的α受体阻滞作用可能会预防心绞痛的发生,但目前尚无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故对怀疑有Prinzmetalis变异性心绞痛的患者应小心应用。

  13. 有外周血管疾病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应小心,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加重动脉供血不足。

  14. 外周血管失调的病人 (如雷诺现象) 应用卡维地洛可能会加重病情。

  15. 手术病人使用卡维地洛要小心,因为卡维地洛与麻醉药有协同负性肌力作用及低血压等。

  16. 卡维地洛可诱发心动过缓,如心率小于55次/分,卡维地洛须减量。

  17. 卡维地洛与维拉帕米及地尔硫卓等钙通道阻滞剂或其它合用时,需严密监视病人的心电图和血压情况。

  18. 由于缺少临床经验,不稳定或继发性高血压患者请小心应用。

  19. 对驾驶员和操作机器者的影响:

    卡维地洛降低警觉性 (如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这种影响因人而异。在用药开始、剂量改变和合并饮酒时更为明显。

  20. 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与其它β受体阻滞剂一样,卡维地洛也可增强其它联合使用的抗高血压药物 (如α受体拮抗剂) 的作用,或产生低血压。

卡维地洛与地尔硫卓联合口服时,个别病人出现心脏传导障碍 (对血流动力学的影响罕见)。同其它具有β受体阻滞作用的药物一样,卡维地洛与维拉帕米及地尔硫卓等钙通道阻滞剂或Ⅰ类抗心率失常药合用时,应严密监视病人的心电图和血压情况,并严禁静脉联合使用此类药物。

在高血压病人,卡维地洛与地高辛联合用药时,可使地高辛的稳态谷浓度增加16%,故在开始给药、调整剂量及停用卡维地洛时均应加强对地高辛血药浓度的监测。

在终止卡维地洛与可乐定联合用药时,应先停用卡维地洛,几天后再将可乐定逐渐减量。

卡维地洛可能会增强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作用,而低血糖的症状和体征 (尤其是心动过速) 可能被掩盖或减弱而不易被发现,因此建议定期监测血糖水平 。

卡维地洛用于接受利福平等混和功能氧化酶诱导剂的病人时,卡维地洛的血药浓度可能会降低。而用于接受西咪替丁等混和功能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时,卡维地洛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增高,故应引起注意。

麻醉期间病人使用卡维地洛时,应密切观察卡维地洛与麻醉药协同导致的负性肌力作用及低血压等。

卡维地洛与强心甙联合使用可能延长房室传导时间。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Β-受体阻滞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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