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于支气管哮喘、窦性心动过缓、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除非安放了有效的心脏起搏器)、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心源性休克、未控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对本品过敏的病人。
当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60ml/h时,应慎用本品。避免与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
应用本品前应作电解质检查,低血钾和低血镁患者应在纠正后再用本品;对于长期腹泻或同时用利尿剂的患者尤需注意;与排钾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补钾。
有支气管痉挛性疾病的患者避免使用本品。
伴有病窦综合症患者用本品时应特别谨慎,谨防引起窦性心动过缓、窦性间歇或窦性停搏。
本品具有β-受体阻滞剂作用,故可抑制心肌收缩力或引发心力衰竭。因此,心功能不全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控制心功能不全后,方可慎用本品;另外,两者均使房室传导延长、减慢心率,应警惕其致心律失常作用。
本品能使QT间期延长,故已知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如I类抗心律失常药、酚噻嗪类、三环类抗忧郁药、特非那定等不宜与本品合用。
本品对地高辛血清浓度无明显影响,但两者合用引起致心律失常作用较为常见。
本品与钙拮抗剂合用可产生相加作用而导致低血压,故应谨慎合用。
本品与利血平、胍乙啶及其它有β-受体阻滞作用的药物合用可降低交感神经张力,导致低血压和严重心动过缓,甚至昏厥。
本品与异丙肾上腺素等β-受体激动剂合用时,可能需要增加用药剂量。
化学名称为:(R,S)4'-(1-羟基-2异丙胺乙基)甲磺酸苯胺
分子式:C12H20N2O3S
分子量:2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