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时异常高血压的急救处置:用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1ml中的含量为0.1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2~10μg/kg(体重)的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如有必要迅速降低血压时,则将本剂以盐酸尼卡地平计,10~30μg/kg(体重)的剂量进行静脉给予。
高血压性急症:用以盐酸尼卡地平计,0.01%(1ml中的含量为0.1mg)的溶液进行静脉滴注。这时,以1分钟0.5~6μg/kg(体重)的滴注速度给予。从1分钟0.5μg/kg(体重)的滴注速度开始给予,将血压降到目的值后,边监测血压边调节滴注速度。
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脑卒中者慎用。
用药后应注意反应,尤其在降压后心率加快者。
本品也曾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初步结果见后负荷减低而不影响心肌收缩力,但须注意本品的负性肌力作用。
本品可能减低脑血管阻力,增加肾小球滤过率。
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或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有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本品作用因人而异,因此应在充分监测血压、心率等情形下慎重用药。
因本品给予过多引起明显低血压时,应中止给予。此外,如想迅速恢复血压,应给予升压制剂(正肾上腺素)。
对高血压性急症,经给予本剂、血压达到目标后,仍然继续进行降压治疗,且有可能时应改为口服。
高血压急症在停止使用本品后,血压有时会重新上升,因此应逐渐减量,停药后仍应细心观察血压。此外,改为口服时,也应注意血压再次上升。
长期使用本品若注射部位出现疼痛或发红时,应改变注射部位。
有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或主动脉瓣狭窄症进展的患者慎用。
本品对光不稳定,使用时应避免阳光直射。
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慎重:
降血压药(会加剧降血压药的效果)。
β-阻滞剂(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有时会呈阴性变力作用)。
西米替丁(会使本剂的血药浓度升高)。
地高辛(会使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升高)。
芬太尼麻醉(与β-阻滞剂合用时,有时会出现低血压)。
环胞素(会使环胞素的血药浓度升高)。
苯妥英钠(会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引起(神经性)中毒症状)。
硝苯呋海因(有报告指出,使用其他钙拮抗剂的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心室纤维性颤动)。
硝酸甘油(有报告指出,出现过房室性传导阻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