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维拉帕米缓释片
英文名称:Verapamil Hydrochloride SR Tablets
商品名称:缓释异搏定 Isoptin SR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
用法用量:

服用本品应调整给药剂量以达给药个体化,服药时不可咀嚼,应用足量水送服,最好在餐中或餐后尽快服用。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日服用1—2片,分l-2次服用或遵医嘱。初始每日早晨服用1片,如疗效不足,晚上加服1/2~1片。根据治疗效果逐渐调整给药剂量,增加剂量应在上一剂量后24小时进行。长期使用本品的日安全剂量为不超过480mg/日。对本品耐受性增强的患者(老年人或身体瘦弱者)服用本品1片。

当从普通片剂换服维拉帕米缓释片时,总剂量可能保持不变。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是按照以下方法分级的:

极常见:≥10%

常见:≥1%-<10%

不常见:≥0.1%-<1%

罕见:> 0.01%-<0.1%

极罕见:< 0.01%

未知:根据现有数据无法估计

代谢及营养

不常见:糖耐量降低。

精神系统

常见:疲乏,神经过敏。

神经系统

常见:头痛、头晕或轻微头痛,感觉异常,神经病变和震颤。

极罕见:锥体外系症状(帕金森氏综合征,舞蹈手足徐动症,肌张力障碍综合征):迄今为止的经验表明,停药后症状消失。伴随使用维拉帕米和秋水仙碱(一种用来治疗痛风的药物)过程中,已经有单个麻痹病例的报告,特别是上肢和下肢受到了影响(四肢轻瘫)。所以建议不要同时使用维挝帕米和秋水仙碱。

心血管系统

常见:导致心衰或加重已存在的心衰。血压过度下降和/或体位性低血压,窦性心率过缓,Ⅰ度房室传导阻滞,踝部水肿,面色潮红、皮肤发红和感觉发热。

不常见:心悸和心动过速,Ⅱ度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极罕见:心脏窦性停搏。

呼吸系统、胸廓及纵隔

不常见:支气管痉挛。

耳与迷路系统

不常见:眩晕、耳鸣。

胃肠道

极常见:恶心,干呕,腹胀,便秘。

不常见:腹部不适,呕吐。

极罕见:肠梗阻,齿龈增生(齿龈炎、出血);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肝胆

不常见:可逆性肝酶升高,可能是药物性肝炎的一种表现。

皮肤及皮下组织

常见:过敏反应,如:红斑,瘙痒,荨麻疹,斑丘疹,红斑性肢痛病。

罕见:紫瘢。

极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光照性皮炎,脱发。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

罕见:关节痛,肌痛,肌无力。

极罕见: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或晚期杜兴氏肌营养不良加重。

生殖系统及乳腺

不常见:勃起功能障碍。

罕见:长期用药的老年患者会发生男子女性型乳房的现象,迄今为止的经验表明停药会消失。

极罕见:泌乳素水平增高,乳漏。

注意:对于安装起搏器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其起搏和感知阈值会升高。
禁忌:
  • 已知对维拉帕米或本品的其它任何成分过敏;

  • 心源性休克;

  • 伴有并发症的急性心肌梗塞(心动过缓、低血压、左心衰);

  • 严重的传导障碍(例如Ⅱ度和Ⅲ度窦房或房室传导阻滞);

  • 病窦综合征;

  • 充血性心衰;

  • 房颤/房扑与Wolff-Parkinson-White综合征并发(增加了触发室性心动过速的可能性);

  • 在使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除非在重症监护条件下)。

注意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要进行严密的医疗监护

  • Ⅰ度房室传导阻滞;

  • 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mmHg)

  • 心动过缓(心率低于每分种50次);

  •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应定期监测肝功能;

  • 神经肌肉传导减弱的相关情况(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on综合征,晚期杜兴肌营养不良);

  • 伴随有QRS增宽(>0.12秒)的室性心动过速;

  • 心肌梗塞伴发心绞痛患者在发生急性心肌梗塞7天内不应使用维拉帕米。

虽然有可靠的对照研究显示,终末期肾病患者的肾功能损伤不会影响维拉帕米的药代动力学,但个例报告提示,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密切监测的情况下才能谨慎使用维拉帕米。维拉帕米不会通过血液透析清除。

其它注意事项

  1. 肥厚型心肌病:120名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大多数普萘洛尔无效或不耐受)接受维拉帕米治疗.剂量达720mg/日时.出现多种严重不良反应。3位患者死于肺水肿,8位出现肺水肿和或严重的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发生率为11%,Ⅱ度房室阻滞发至率为4%,窦性停搏为2%,死亡率明显增高。减量后不良反应降低。

  2. 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患者: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Duchenne‘s肌营养不良患者神经肌肉传导并延长神经肌肉阻滞药维库溴铵的作用。神经肌肉传递减弱患者使用维拉帕米时应减量。

  3. 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密切观察PR间期的异常延长或其它药物过量症状。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4. 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5.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由于个体敏感性的差异,服用盐酸维拉帕米可能会影响病人驾驶车辆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严重时可能使患者在工作时发生危险。这种情况更易出现在治疗开始、增加剂量、从其它药物换药时或与酒精同服时,应特别注意。

  6. 服用本品应定期检查患者的血压。

药物相互作用:

必须注意本品与以下药物的相互作用:

抗心律失常药(如氟卡尼,丙吡胺),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普萘洛尔);吸人性麻醉剂:

会增强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重度房室传导阻滞、重度心率减慢、心衰发生、增强降压作用)。

抗高血压药物;利尿剂;血管扩张剂:

会增强抗高血压作用。

地高辛,洋地黄毒苷:

本品能减少肾脏的排泄,因此能增加地高辛的血浆浓度(注意监测地高辛/洋地黄毒苷过量的症状,在适时测定地高辛/洋地黄毒苷血浆浓度后,必要时可减少强心甙的剂量)。

奎尼丁:

可能会发生血压过度降低。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的患者可能出现肺水肿。奎尼丁血浆浓度增高。

卡马西平:

会增强卡马西平的作用,神经毒性增强。

锂制剂:

减弱锂的药物作用,增加锂的神经毒性。

肌肉松弛剂:

本品可能会增强这些药物的作用。

阿司匹林:

会增加出血倾向。

丙吡胺:

服用维拉帕米前48小时内或服用后24小时不得服用丙吡胺。

酰胺咪嗪:

增加酰胺咪嗪的作用,增加其神经毒性。

神经肌肉阻滞剂:

维拉帕米可增强神经肌肉阻滞剂的活性,联合用药时成减少维拉帕米和/或神经肌肉阻滞荆的剂量。

细胞毒药物:

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长春碱酰胺、阿霉素、顺铂等可减少维拉帕米的吸收。

多柔比星:

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同时口服多柔比星和维拉帕米会增加多柔比星的生物利用度和血浆峰值水平。在晚期癌症患者中,没有观察到与伴随维拉帕米静脉内给药相关的多柔比星药代动力学的显著性变化。

酒精:

减缓酒精的清除,增加酒精的血浆浓度,从而增强酒精作用。在使用本品的治疗过程中,应避免静脉给予β受体阻滞剂(除非在重症监护条件下)。

因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引起的相百作用

本品主要在肝脏由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来代谢,并抑制该酶。另外,维拉帕米抑制P-糖蛋白(P-gp)。

故应注意以下的相互作用:

其他的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抑制剂,如吡咯类抗真菌剂(如克霉唑、酮康唑或伊曲康唑),蛋白酶抑制剂(如利托那韦或茚地那韦),大环内酯类制剂(如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和西咪替丁,5-羟色胺受体拮抗剂(如阿莫曲坦),抗抑郁药(如丙米嗪),抗糖尿病药(如格列本脲),苯二氮杂卓类和其他抗焦虑药(如丁螺环酮):由于对药物代谢的(相互)影响,本品和/或以上药物在血浆中的浓度可出现升高。

诱导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的药物如苯妥英,利福平,苯巴比妥,卡马西平,排尿酸药(如磺吡酮),贯叶连翘(圣约翰草提取物):降低本品在血浆中的浓度,减弱其作用。

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的作用底物,如抗心律失常药(如胺碘酮和奎尼丁),CSE抑制剂(如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和阿托伐他汀),咪达唑仑,环孢素,依维莫司,西罗莫司,他克莫司,茶碱,哌唑嗪,特拉唑嗪:会增加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

秋水仙碱:

秋水仙碱既是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CYP3A4的底物,也是外排性转运蛋白P-糖蛋白的底物。维拉帕米可以抑制CYP3A4和P-gp。由于维拉帕米会抑制CYP3A4和/或P-gp,所以维拉帕米和秋水仙碱伴随使用可能会升高秋水仙碱的血浆浓度。所以不推荐同时使用维拉帕米和秋水仙碱。CSE抑制剂(“他汀类药物”):

在服用维拉帕米的患者中,用CSE抑制剂进行的治疗(例如,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或洛伐他汀),应该从可能的最低的剂量开始,然后逐渐向.上调整。在已经服用CSE抑制剂(例如,辛伐他汀,阿托伐他汀或洛伐他汀)的患者中,如果准备加用维拉帕米,应考虑降低他汀类的剂量,并根据血清胆固醇浓度重新调整剂量。

辛伐他汀:

在以较高剂量的维拉帕米和辛伐他汀同时给药的时候,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会升高。所以对辛伐他汀的剂量应该进行相应调整。

氟伐他汀,普伐他汀和瑞舒伐他汀:

氟伐他汀,普伐他汀和瑞舒伐他汀不是通过细胞色素P450同功酶3A4代谢的。所以,和维拉帕米的相互作用发生的可能性较小。

阿托伐他汀:

当维拉帕米和阿托伐他汀合用时,维拉帕米的生物利用度可能会增加。

注意:

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含有葡萄柚的食物和饮料,葡萄柚可增加本品的血浆浓度。
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反应:

平均急性毒性反应( LD50毫克/公斤体重):

LD50(半数致死量)的常规意义是导致半数动物死亡的药物剂量。

慢性毒性反应:

目前已有关于大鼠和狗的亚慢性和慢性毒理试验研究结果。狗长期服用维拉帕米≥30mg/kg/日,可导致晶状体和/或眼睑出现改变,≥62.5mg/kg/日时引起症状明显的白内障。尚未有人类因服用维拉帕米而促使白内障形成的报道。

致癌,致突变和生殖毒性

体内外研究均未发现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突变的作用。

针对大鼠的长期研究表明未发现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癌作用。每日剂量最高达15mg/kg体重(家兔)和60mg/kg体重(大鼠)时的动物生殖毒性试验研究未发现盐酸维拉帕米有致畸作用。当药物剂量增大到对妊娠大鼠产生毒性作用,可见大鼠胚胎死亡和胚胎生长迟缓等毒性作用。
生产企业:
Abbott GmbH & Co KG, Max-Planck-Ring 2 65205 Wiesbaden,德国
药物分类:
钙拮抗药
相关药品: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拉西地平片
非洛地平缓释片
尼莫地平注射液
尼莫地平缓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