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
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应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缓慢进行。
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高血钾患者:鉴于可能会出现高血钾,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肝功能恶化或黄疸:鉴于可能会出现AST(GOT)、ALT(GPT)、γ-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其它的不良作用
过敏[注1]: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光过敏。
循环系统:头晕[注2]、蹒跚[注2]、站起时头晕[注2]、心悸、发热、心脏期前收缩、心房颤动。
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头重、失眠、嗜睡、舌部麻木、肢体麻木。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胃部不适、剑下疼痛、腹泻、口腔炎、味觉异常。
肝脏:GOT、GPT、AIP、LDH升高。
血液:贫血、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计数降低。
肾脏:BUN、肌肝升高、蛋白尿、血尿。
其它:倦怠、乏力、鼻出血、尿频、水肿、咳嗽、钾、总胆固醇、CPK、CPR、尿酸升高、血清总蛋白减少、低钠血症。
注1):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用。
注2):在这种情况下应减量或停药,进行适当处理。
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
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有高血钾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物坎地沙坦的清除率降低,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
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
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
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
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服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药物时,由于肾血流和滤过压的降低可能会使肾功能危险性增加,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应尽量避免服用本药。
由于可能加重高血钾,除非被认为治疗必需,有高血钾的患者,尽量避免服用本药。另外,有肾功能障碍和不可控制的糖尿病,由于这些患者易发展为高血钾,应密切注意血钾水平。
由于服用本制剂,有时会引起血压急剧下降,特别对下列患者服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增加剂量时,应仔细观察患者的状况,缓慢进行。
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
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
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特别是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
因降压作用,有时出现头晕、蹒跚,故进行高空作业、驾驶车辆等操纵时应注意。
手术前24小时最好停止服用。
药物交付时: 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膈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药品名 | 临床表现、处理方法、机理 | 危险因素 |
保钾利尿剂:螺内酯、氨苯蝶啶等补钾药 | 可出现血清钾浓度升高,应注意本制剂对醛固酮分泌有抑制作用,加上保钾利尿药对钾排泄的抑制作用。 | 危险因子:特别对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
利尿降压药:呋塞米、三氯甲噻唑等 | 接受利尿降压药治疗的患者初次服用本制剂时,有可能增强降压作用,顾应从小剂量开始,慎重用药。接受利尿降压药治疗的患者,肾素活性亢进的患者较多,本制剂易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