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1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
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
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者见禁忌)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缬沙坦和安慰剂的副作用。
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反应合并统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所有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均列于下表中(无论是否与所研究的药物有关)。
缬沙坦 | 安慰剂 | |
(n=2316)% | (n=888)% | |
头痛 | 9.8 | 13.5 |
头晕 | 3.6 | 3.5 |
病毒感染 | 3.1 | 1.9 |
上呼吸道感染 | 2.5 | 2.4 |
咳嗽 | 2.3 | 1.5 |
腹泻 | 2.1 | 1.8 |
疲劳 | 2.1 | 1.2 |
鼻炎 | 2.0 | 2.3 |
窦炎 | 1.9 | 1.6 |
背痛 | 1.6 | 1.4 |
腹痛 | 1.6 | 1.0 |
恶心 | 1.5 | 2.0 |
咽炎 | 1.2 | 0.7 |
关节痛 | 1.0 | 1.0 |
其他发生率低于1%的不良反应有:水肿、无力、失眠、皮疹、性欲降低。这些不良反应是否与缬沙坦治疗有因果关系尚不知晓。
产品投入市场后,曾出现一些罕见的报道,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瘙痒及其它超敏反应如血清病,血管炎等过敏性反应。
实验室研究结果:
罕见情况下,缬沙坦引起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降低。临床对照试验发现,缬沙坦治疗组血红蛋白和血球压积明显降低(>20%)的分别占0.8%和0.4%。安慰剂组占0.1%。
临床对照试验发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见于1.9%缬沙坦治疗患者。1.6%ACEI治疗患者缬沙坦组血清肌酐,血钾,总胆红素显著升高者分别为0.8%、4.4%、6%。ACEI组分别为1.6%、6.4%、12.9%。
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监测特殊实验室指标。对任何成分过敏者。
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苷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缬沙坦的经验。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缬沙坦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缬沙坦治疗。
肾动脉狭窄:
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服用缬沙坦4天,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
由于其他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和肌酐升高,建议进行监测确保安全。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缬沙坦剂量不应超过80mg每日。
缬沙坦主要以原型从胆汁排泄,胆道梗阻患者排泄减少(见药代动力学),对这类患者使用缬沙坦应特别小心。
与其他抗高血压药一样,服药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应小心。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塞米、地高辛、阿替洛尔,吲哚美辛、双氢克尿噻、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
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相关药物在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方面与之发生相互影响。
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影响。
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喋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因此,联合用药应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