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每瓶临用前须用适量的注射用水完全溶解。静脉注射,一次30~120mg,每日3小时1次,应缓慢注射,不少于1-2分钟,以免发生心律失常以及足以致命的窒息等。
用于心搏停止时,两次给药要相隔10分钟。缓慢静脉点滴,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一次30mg(以盐酸罂粟碱计),每日90~120mg,分3-4次给药。用药后可出现黄疸,表现为眼及皮肤明显黄染,提示肝功能受损。
可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头痛、嗜睡及过敏反应。
可引起注射部位皮肤发红、肿胀或疼痛。快速给药可使呼吸加深、面色潮红、心跳加速、低血压伴眩晕。
过量时可有视力模糊、复视、嗜睡或(和)无力。
可出现血嗜酸性细胞、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基转移酶及胆红素增高。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
震颤麻痹(帕金森病)。
对本品过敏。
出血性脑梗死。
脑梗死发病后24小时至2周内有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者,血压下降或血压有下降趋势者。
由于对脑及冠状血管的作用不及对周围血管,可使中枢神经缺血区的血流进一步减少,出现“窃流现象”,用于心绞痛、新近心肌梗死或卒中时须谨慎。
心功能不全时慎用,以免引起心功能抑制。
青光眼患者要定期检查眼压。
静脉大量应用能抑制房室和室内传导,并产生严重心律失常。
需注意检查肝功能,尤其是患者有胃肠道症状或黄疸时。出现肝功能不全时应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