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分:盐酸多巴胺。
辅料为:亚硫酸氢钠、依地酸二钠。适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
补充血容量后休克仍不能纠正者,尤其有少尿及周围血管阻力正常或较低的休克。由于本品可增加心排血量,也用于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
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高度敏感的病人,可能对本品也异常敏感。
应用多巴胺治疗前必须先纠正低血容量。
在滴注前必须稀释,稀释液的浓度取决于剂量及个体需要的液量,若不需要扩容,可用0.8mg/ml溶液,如有液体潴留,可用1.6-3.2mg/ml溶液。中、小剂量对周围血管阻力无作用,用于处理低心排血量引起的低血压;较大剂量则用于提高周围血管阻力以纠正低血压。
选用粗大的静脉作静注或静滴,以防药液外溢,及产生组织坏死:如确已发生液体外溢,可用5-10mg酚妥拉明稀释溶液在注射部位作浸润。
静滴时应控制每分钟滴速,滴注的速度和时间需根据血压、心率、尿量、外周血管灌流情况、异位搏动出现与否等而定,可能时应做心排血量测定。
休克纠正时即减慢滴速。
遇有血管过度收缩引起舒张压不成比例升高和脉压减小、尿量减少、心率增快或出现心律失常,滴速必须减慢或暂停滴注。
如在滴注多巴胺时血压继续下降或经调整剂量仍持续低血压,应停用多巴胺,改用更强的血管收缩药。
突然停药可产生严重低血压,故停用时应逐渐递减。
下列情况应慎用:
闭塞性血管病(或有既往史者),包括动脉栓塞、动脉粥样硬化、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冻伤(如冻疮)、糖尿病性动脉内膜炎、雷诺氏病等慎用;
对肢端循环不良的病人,须严密监测,注意坏死及坏疽的可能性;
频繁的室性心律失常时应用本品也须谨慎。
在滴注本品时须进行血压、心排血量、心电图及尿量的监测。
与硝普钠、异丙肾上腺素、多巴酚丁胺合用,注意心排血量的改变,比单用本品时反应有异。
大剂量多巴胺与α受体阻滞剂如酚苄明、酚妥拉明、妥拉唑林(Tolazoline)等同用,后者的扩血管效应可被本品的外周血管的收缩作用拮抗。
与全麻药(尤其是环丙烷或卤代碳氢化合物)合用由于后者可使心肌对多巴胺异常敏感,引起室性心律失常。
与β受体阻滞剂同用,可拮抗多巴胺对心脏的β1受体作用。
与硝酸酯类同用,可减弱硝酸酯的抗心绞痛及多巴胺的升压效应。
与利尿药同用,一方面由于本品作用于多巴胺受体扩张肾血管,使肾血流量增加,可增加利尿作用:另一方面本品自身还有直接的利尿作用。
与胍乙啶同用时,可加强多巴胺的加压效应,使胍乙啶的降压作用减弱,导致高血压及心律失常。
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同时应用,可能增加多巴胺的心血管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心动过速、高血压。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可延长及加强多巴胺的效应:已知本品是通过单胺氧化酶代谢,在给多巴胺前2-3周曾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初量至少减到常用剂量的1/10。
与苯妥英钠同时静注可产生低血压与心动过缓。在用多巴胺时,如必须用苯妥英钠抗惊厥治疗时,则须考虑两药交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