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卓一艾(zollinger Ellison)氏综合征;因侵袭性应激反应(各种大手术如:脑血管障碍、头部外伤、多脏器衰竭、大面积烧伤等)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的预防:对一般成人将本品一次20mg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20ml进行溶解,一日两次(每12小时)缓慢地进行静脉注射,或与输液混合进行静脉点滴,也可将本品20mg,用注射用水1~1.5ml溶解,一日两次肌肉注射。另外,请按年龄、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剂量,增减剂量时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上消化道出血及卓-艾(Zollinger Ellison)氏综合征,一般7天内显效,患者能口服后转成口服给药。对于因侵袭性应激反应(各种大手术如:脑血管障碍、头部外伤、多脏器衰竭、大面积烧伤等)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的预防,一般用药3~7天。
麻醉前给药:对一般成人将本品用注射用水1~1.5ml溶解后,麻醉前1小时肌肉注射,也可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20ml溶解后,麻醉前1小时缓慢的进行静脉注射。一般不良反应有:
刺激:引起刺激的情况很少发生,要充分观察,发生异常时,停止用药,进行适当的处置。
消化系统:偶见便秘、软便、口渴、恶心、呕吐、腹胀、食欲不振、口腔炎等及一过性的肝功变化。
循环系统:偶见血压上升、颜面潮红、耳鸣等。
神经系统:偶见全身疲倦、头痛、困倦、不眠等症状。
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过敏样反应(小于0.1%):偶尔出现休克,过敏样反应:例如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水肿(颜面浮肿,喉头水肿等)、荨麻疹等,要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要立即中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置。
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发生率不清):偶尔出现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初期症状有全身倦怠、无力、皮下和粘膜下出血、发烧等。要定期地进行血液学检查,发现异常时立即中止给药,进行适当处置。
眼皮肤粘膜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发生率不清):偶尔出现眼皮肤粘膜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的报告,要密切观察,所以,发现这类症状时要立即中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置。
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清):偶尔出现AST(GOT)、ALT(GPT)升高、黄疸,要密切观察,所以,发现异常症状时要立即中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置。
横纹肌肌溶综合征(发生率不清):偶尔出现横纹肌肌溶综合征,发现高钾血症、肌红蛋白尿、血清逸出酶显著增高、肌肉痛这类症状时要立即中止给药,进行适当的处置。
一般注意事项
对于”因侵袭性应激反应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的预防”,是指有必要手术后住院治疗的脑血管障碍、头部外伤、多脏器功能衰竭及大面积烧伤等,另外,大面积烧伤是指Burn Index 10以上的烧伤。
在治疗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观察,根据病情限制在治疗上的最小限度使用(侵袭性应激反应为3天左右、其它的为7天左右),另外,要注意观察血像、肝功能等。
使用本药后会隐蔽胃癌症状,所以,须在排除胃癌诊断后方可使用。
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肾功能障碍者(由于会出现血中浓度蓄积,所以使用时需减少给药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肝功能障碍者。
高龄者(请参照[老年患者用药])。
急性毒性: LD50(mg/kg)
亚急性及长期毒性:大鼠连续13周口服本品(400~2,000mg/kg/天)时,体重的增加受到轻度抑制,尿量稍有减少,但未发现与药物有关的病理组织上的变化。小猎犬连续52周口服本剂(150~500mg/kg/天)时,发现有轻度的体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