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戊乙奎醚。
辅料:注射用水本品为选择性抗胆碱药。
用于麻醉前给药以抑制唾液腺和气道腺体分泌。
用于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急救治疗和中毒后期或胆碱酯酶(ChE)老化后维持阿托品化。
用法:肌肉注射。
用量:
麻醉前用药,术前半小时,成人用量:0.5mg-1mg
救治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根据中毒程度选用首次用量。
轻度中毒: 1-2mg(支),必要时伍用氯解磷定500-750mg。
中度中毒: 2-4mg(支),同时伍用氯解磷定750-1500mg。
重度中毒: 4-6mg(支),同时伍用氯解磷定1500-2500mg。
本品对心脏(M2受体)无明显作用,故对心率无明显影响;
当用本品治疗有机磷毒物(农药)中毒时,不能以心跳加快来判断是否“阿托品化”,而应以口干和出汗消失或皮肤干燥等症状判断“阿托品化”;
因抑制呼吸道腺体分泌,故对于严重的呼吸道感染伴痰少、粘稠者,慎用。
心跳不低于正常值时,一般不需伍用阿托品。
本品消除半衰期较长,每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剂量不宜过大。
长期毒性试验表明:本品0.68、3.38、13.50mg/kg(分别相当于人临床常用量的40、199、794倍)分别肌注于大鼠,本品0.015、0.9mg/kg(分别相当于人临床常用量的0.9、53倍)分别肌注于狗,每天1次,连续12周给药,除出现一些常见抗胆碱反应外,未见其它异常;
一般生殖毒性试验表明:本品2.5、12.5、62.5ppm(分别相当于人用量的15、75、375倍)分别口服于雄鼠连续给药60天,雌鼠连续给药14天,除高剂量组对小鼠有一定的毒性外,本品对小鼠配子的发生、受胎能力、分娩和出生后F1代仔鼠生长发育未见明显影响;致突变试验为阴性;在相当于人用量300倍内未见致畸胎作用和胚胎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