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
抗休克;
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
每次0.3-0.5mg,一日0.5-3mg(一日1-6支);
极量:一次2mg(一次4支)。
儿童皮下注射:
每次0.01-0.02 mg/kg,每日2-3次。
静脉注射:
用于治疗阿斯综合症,每次0.03-0.05 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0.5-1 mg(1-2支),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 mg。
解毒
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症,静脉注射1-2 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
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 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 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
抗休克改善循环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不同剂量所致的不良反应大致如下:
0.5mg,轻微心率减慢,略有口干及少汗;
1mg,口干、心率加速、瞳孔轻度扩大;
2mg,心悸、显著口干、瞳孔扩大,有时出现视物模糊;
5mg,上述症状加重,并有语言不清、烦躁不安、皮肤干燥发热、小便困难、肠蠕动减少;
10mg以上,上述症状更重,脉速而弱,中枢兴奋现象严重,呼吸加快加深,出现谵妄、幻觉、惊厥等;严重中毒时可由中枢兴奋转入抑制,产生昏迷和呼吸麻痹等。最低致死剂量成人约为80-130mg,儿童为10mg。发烧、速脉、腹泻和老年人慎用。
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本品也不耐受。
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
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
婴幼儿对本品的毒性反应极有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
老年人容易发生抗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本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下列情况应慎用:
脑损害,尤其是儿童;
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
反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扩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反流;
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
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
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
对诊断的干扰:酚磺酞试验时可减少酚磺酞的排出量。
与尿碱化药包括含镁或钙的制酸药、碳酸酐酶抑制药、碳酸氢钠、枸橼酸盐等伍用时,阿托品排泄延迟,作用时间和(或)毒性增加。
与金刚烷胺、吩噻嗪类药、其他抗胆碱药、扑米酮、普鲁卡因胺、三环类抗抑郁药伍用,阿托品的毒副反应可加剧。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伍用时,可加强抗M胆碱作用的副作用。
与甲氧氯普胺并用时,后者的促进肠胃运动作用可被拮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