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钠。
辅料名称:氢氧化钠。可用于化疗(顺铂,环磷酰胺,阿奇霉素,柔红霉素,博来霉素)的辅助用药,可以减轻化疗造成的损伤而不影响疗效,从而增加化疗的剂量。首次给药剂量1500m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或5%GS,15分钟内静脉输注,在第2到5天,肌注,600mg每天。环磷酰胺治疗后,应立即静脉15分钟输注以减轻化疗对泌尿系统的影响。对于顺铂治疗,还原型谷胱甘肽剂量不超过35mg/mg顺铂,以免影响化疗。或遵医嘱。
可用于酒精、病毒、药物及其他化学物质导致的肝损伤的辅助治疗。对于病毒性肝炎,1200mg,qd,iv,30天;重症肝炎,1200-2400mg,qd,iv,30天;活动性肝硬化,1200mg,qd,iv,30天;脂肪肝,1800mg,qd,iv,30天;酒精性肝炎,1800mg,qd,iv,14-30天;药物性肝炎,1200-1800mg,qd,iv,14-30天。
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00mg/m2,或遵医嘱。
对于低氧血症的治疗,剂量1500mg/m2,溶于100ml生理盐水,静脉给药,以后每天300-600mg肌注维持。
产品(300-600mg)肌注时必须完全溶于溶解液,溶解液需清澈无色。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博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溶解后的溶液立即使用,剩余的药液不能再用。
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