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给药剂量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
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续5天;对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用于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已出现术后恶心呕吐时,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输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本说明中所涉及到的使用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
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在化疗前可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病人。临床应用在预防治疗急性呕吐中,昂丹司琼与地塞米松联用,其功效明显比单用昂丹司琼好得多。
据报道钙拮抗药与异羟基洋地黄毒甙或西咪替丁并用时降压作用也有增强,本药与其他降压药并用时降压作用也有增强的可能,故使用时应注意。
本品不能与其它药物混于同一注射器中使用或同时输入。
化学名称为:2,3, -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
分子式:C18H19N3O
分子量:2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