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吐药。
用于: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 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1粒),连用5天。
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胶囊8mg(1粒),连用5天。
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胶囊8mg(1粒),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1粒),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胶囊8mg(1粒),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胶囊8mg(1粒),连用两次。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没有证据表明本品会诱导或抑制其他同时服用药物的代谢。有专门研究表明,本品与酒精、替马西泮、呋塞米、曲马多及丙泊酚无相互作用。
对司巴丁及异喹胍代谢差的患者,对本品消除的半衰期无影响。对这类患者重复给药后,药物的暴露水平与正常人体无差异,故用药剂量和用药次数不须改变。
与地塞米松合用可加强止吐效果。
化学名称为:2,3, -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
分子式:C18H19N3O
分子量:29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