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品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及时停药可望恢复,也可加用叶酸制剂。
过敏反应: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
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一般症状轻微。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
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他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用药期间应定期进行周围血象检查,在疗程长、用药量大、老年、营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等已有明显减少则需停用本品。
本品易产生耐药性,一般不单独使用。
遇结晶析出时,可温热使溶解,澄明后使用。
骨髓抑制剂与本品合用时发生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的机会增多。
氨苯砜与本品合用时,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可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症的发生。
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2,4-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同时应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与利福平合用时可明显增加本品清除,血清半衰期缩短。
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本品可干扰苯妥英的肝内代谢,增加苯妥英的半衰期达50%,并使其清除率降低30%。
与普鲁卡因胺合用时可减少普鲁卡因胺的肾清除,致普鲁卡因胺及其代谢物NAPA的血浓度增高。
与华法林合用时可抑制该药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