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
常用量1-2 g/日,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可增至4 g/日,分2-3次静注或静滴。儿童 常用量为30-80 mg/kg体重/日,分2-3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可增至150 mg/kg体重/日,分2-3次静注或静滴。偶见严重的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严重肾功能障碍、严重结肠炎、间质性肺炎、肺嗜酸细胞综合征(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等症状)。在使用同类药物时可能出现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及溶血性贫血,故使用本药时也应注意。
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减少剂量或停药。
变态反应:如皮疹、瘙痒、发热、荨麻疹、红斑、发红、关节痛。
血液: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白细胞增多,贫血,血小板减少。
肝功能:GOT、GPT、ALP、胆红素、γ-GPT升高。
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
二重感染:如口内炎、念珠菌感染。
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
其它:头痛,热感,全身倦怠感。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敏感性,给药疗程应控制在治疗疾病所必要的最短期间内。
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须充分问诊,事先宜作皮试。
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1周以内不宜饮酒,否则可出现颜面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
使用试纸条反应以外的班氏试剂、弗林氏试剂、尿糖试药丸进行尿糖检查时,有时出现假阳性反应,可使直接血清抗球蛋白检验有时出现阳性反应。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病史的病人本人或双亲、兄弟姐妹中有变态反应体质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进食不良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欠佳的病人慎用。化学名称为:(6R,7R)-7-[(R)-2-(4-羟基-6-甲基-3-吡啶羰基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3-[[(1-甲基-1H-四唑-5-基)硫]甲基]-8-氧代-5-硫杂-1-氨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盐
分子式:C25H23N8NaO7S2
分子量:63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