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
通常成人初始用量为一次25mg(1片),一日一次,于睡前服用,剂量可随临床疗效作适当调整,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75mg(3片)。
高龄患者应从低剂量(12.5mg/日1/2片/日)开始用药,同时注意监护。肝功能损伤者慎用,重症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本品服用初期或用量剧增时能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导致头昏、起立性眩晕,故高空作业及机动车驾驶员应慎用。
服用期间,应注意血压的变化,发现血压降低时应酌情减量或停止使用。
血压偏低者或同时使用降压药的患者慎用。
服用本品后有发生体位性低血压的可能性,建议在睡前服用本品。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和Beagle犬连续12个月经口给予本品,剂量达100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约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剂量的13和43倍)以上时,犬出现振颤、腹卧或眼睑25mg/kg鼠可见体重增长减慢、饮水量、摄食量减少及血液学改变,无毒性影响剂量为25mg/kg。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啮齿动物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本品在大鼠器官形成期经口给药,可见母鼠及仔鼠体重增长受抑制,提示本品有抑制胎仔发育的作用,但未见致畸性和其他生殖毒性。无毒性影响剂量为40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剂量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