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损伤者慎用,重症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本品服用初期及用量剧增时能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导致头昏、起泣性眩晕,故高空作业及机动车驾驶员应慎用。
服用期间,应注意血压变化,发现血压降低时应酌情减量或停止使用。
血压偏低者或同时使用降压药的患者慎用。
服用本品后有发生体位性低血压的可能性,建议在睡前服用本品。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和Beagle犬连续12个月经口给予本品,剂量达100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分别约相当于临床最大推荐剂量的13和43倍)以上时,犬出现震颤、腹卧或眼睑下垂,大鼠可见体重增长减慢,饮水量,摄食量减少及血液学改变,无毒性影响剂量为25mg/kg。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啮齿动物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本品在大鼠器官形成期经口给药,可见母鼠及仔鼠体重增长受抑制,提示本品有抑制胎仔发育的作用,但未见致畸性和其它生殖毒性。无毒性影响剂量为40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相当于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