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前即刻整粒吞服,剂量需个体化。
一般投荐剂量为: 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
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检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本品具有抗高血糖的作用,但它本身不会引起低血糖。如果本品与磺酰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一起使用时,血糖会下降至低血糖的水平,故合用时需减少磺酰脲类药物、二甲双胍或胰岛素的剂量。
个别情况下,阿卡波糖可影响地高辛的生物利用度,因此需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服用本品期间,避免同时服用考来酰胺、肠道吸附剂和消化酶类制剂,以免影响本品的疗效。未发现与二甲基硅油有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