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英文名称:Cefepime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马斯平
成份:
盐酸头孢吡肟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 (肺炎和支气管炎) ,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 (包括肾盂肾炎)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 (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 ,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一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马斯平适用于接受腹腔手术的患者的预防性用药
用法用量:

本品可用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给药。

本品的给药剂量和给药途径随致病微生物的敏感性、感染严重程度、肾功能以及患者的生理状况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成人和16岁以上儿童或体重为40公斤或40公斤以上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每次1~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轻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克,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疗程7~10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10天;对于严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时,可以每8小时2克静脉滴注;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每次2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或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缓解。如发热缓解但中性粒细胞仍处于异常低水平,应重新评价有无继续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必要。

2月龄至12岁儿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成人剂量 (即每次2克剂量) 。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的剂量,可使用成人剂量。一般可每公斤体重40毫克,每12小时静脉滴注,疗程7~14天;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儿童患者,可为每公斤体重50毫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对儿童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经验治疗的常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50毫克,每12小时一次 (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治疗为每8小时一次) ,疗程与成人相同。

2月龄以下儿童经验有限。可使用每公斤体重50毫克剂量。然而2月龄以上儿童患者的资料表明,每公斤30毫克,每8或12小时一次对于1至2月龄儿童患者已经足够。对2月龄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谨慎。

儿童深部肌肉注射的经验有限。

对肝功能不全患者,无调节本品剂量的必要。

对肾功能不全病人,如肌酐清除率低于 (含) 60ml/min,则应调节本品用量,弥补这些病人减慢的肾清除速率。这些病人使用头孢吡肟的初始剂量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维持剂量和给药间隙时间如下:

与正常给药方案方案比较,肾功能不全成人患者的推荐维持给药方案
肌酐清除率 (mL/min) 推荐维持给药方案
> 60, 正常给药方案 每次0.5克, 每12小时一次 每次1克, 每12小时一次 每次2克, 每12小时一次 每次2克, 每8小时一次
30 - 60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1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2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2克, 每24小时一次
11 - 29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1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2克, 每24小时一次
< 11 每次0.2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0.2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1克, 每24小时一次
血液透析*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每次0.5克, 每24小时一次
* 血液透析患者在治疗第一天可给予负荷剂量1克,以后每天0.5克。透析日,头孢吡肟应在透析结束后使用。每天给药时间尽可能相同。

头孢吡肟治疗同时需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在透析开始3小时,约68%药物可被清除。血液透析患者的马斯平剂量见上表。接受持续性腹膜透析患者应每隔48小时给予常规剂量。

尚无肾功能不全的儿童患者使用头孢吡肟的资料。但是,由于成人和儿童的头孢吡肟药代动力学相似,肾功能不全儿童患者头孢吡肟的用法与成人类似。

静脉给药: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病例,应首选静脉给药。

静脉注射给药时,应先使用灭菌注射用水、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0.9%的氯化钠注射液将本品溶解,配好的溶液可直接注射到静脉中,在3-5分钟内注射完毕,如果患者正在滴注和本品可以配伍的液体,也可以配好的溶液注射到输液装置的导管中。

静脉滴注时,可将本品1~2克溶于50~1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M/6乳酸钠注射液,5%葡萄糖和0.9%氯化钠混合注射液,乳酸林格氏和5%葡萄糖混合注射液中,药物浓度不应超过每毫升40毫克。经约30分钟滴注完毕。

肌肉内注射:肌肉注射时,本品0.5克应加1.5毫升注射用溶液,或1克加3.0毫升溶解后,经深部肌群 (如臀肌群或外侧股四头肌) 注射。

术前预防性给药 (成人)

进行腹腔手术的患者在术前给予本品,预防术后感染发生,推荐剂量如下:

在手术前开始前60分钟开始单次静脉滴注2g (经30分钟滴注完毕) 。在滴注完后,应立即单次静脉滴注500mg甲硝唑。甲硝唑输液的配置应参照产品的正式说明书。由于存在配伍禁忌,本品和甲硝唑不能在同一输液容器中混合,建议在输注甲硝唑前,先用可以与之配伍的液体冲洗输液管。

如果距离预防性给药的时间已经超过12小时,但手术仍在继续,则应该在首次预防性给药12小时后第2次给予本品,之后再次给予甲硝唑。
不良反应:
  1. 通常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多为短暂,终止治疗少见。常见的与本品可能有关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腹泻,皮疹和注射局部反应,如静脉炎,注射部位疼痛和炎症。其他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过敏,搔痒,发热,感觉异常和头痛。肾功能不全患者而未相应调整头孢吡肟剂量时,可引起脑病,肌痉挛,癫痫。如发生与治疗有关的癫痫,应停止用药,必要时,应进行抗惊厥治疗。本品治疗儿童脑膜炎患者,偶有惊厥、嗜睡、神经紧张和头痛,主要是脑膜炎引起,与本品无明显关系。

  2. 偶有肠炎 (包括伪膜性肠炎) 、口腔念珠菌感染报告。

  3. 包括注射用头孢吡肟 (马斯平) 在内的几乎所有的抗生素在应用中都曾有发生艰难梭菌相关性腹泻 (CDAD,Clostridium difficile associated diarrhea) 的报道,其严重程度从轻度腹泻到致死性的结肠炎不等。抗菌药物治疗会改变患者结肠部位的正常菌群,导致艰难梭菌过度生长。

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A和B是导致艰难梭菌相关腹泻 (CDAD) 发生的原因。艰难梭菌中产生高水平毒素的菌株可引起CDAD发病率和死亡率的升高,由于这些感染属于抗微生物药物难治性感染,所以可能需要对此类患者进行结肠切除术。凡在使用抗生素后出现腹泻的患者,都必须考虑发生CADA的可能性。曾有文献报告,在抗菌药物治疗结束2个月后发生CDAD,因此在进行CADA鉴别时需要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

  1. 一旦怀疑或者确认患者发生了CADA,可能需要停止患者正在接受的抗生素 (对艰难梭菌有直接抑制作用的抗生素除外) 。同时应根据临床指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液体和电解质管理,补充蛋白,使用抗生素治疗艰难梭菌感染并进行手术评估。

  2. 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异常多为一过性,停药即可恢复,包括血清磷升高或减少,转氨酶 (ALT和/或AST) 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肌酐、血钾、总胆红素升高,血钙降低,红细胞压积减少。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也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的报道。

  3.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还可引起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毒性表皮坏死,肾功能紊乱,毒性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肝功能紊乱 (胆汁淤积) 和血细胞减少。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头孢吡肟或L-精氨酸,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有即刻过敏反应的病人。
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前,应该确定患者是否有头孢吡肟、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b-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史。对于任何有过敏,特别是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

  2. 广谱抗菌药可诱发伪膜性肠炎。在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出现腹泻时应考虑伪膜性肠炎发生的可能性。对轻度肠炎病例,仅停用药物即可;中、重度病例需进行特殊治疗。有胃肠道疾患,尤其是肠炎患者应谨慎处方头孢吡肟。

  3. 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头孢吡肟可能会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对于存在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危险因素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以及延长抗菌治疗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必要时给予外源性维生素K。

  4. 本品所含精氨酸在所用剂量为最大推荐剂量的33倍时会引起葡萄糖代谢紊乱和一过性血钾升高。较低剂量时精氨酸的影响尚不明确。

  5. 对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或给药间歇时间。

  6.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或强效利尿剂合用时,应加强临床观察,并监测肾功能,避免引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肾毒性或耳毒性作用。与其他的抗微生物一样,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因此,必须对患者的状况进行反复的评价。一旦在治疗期间发生双重感染,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和多数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头孢吡肟溶液不可加至甲硝唑,万古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或硫酸奈替米星,氨茶碱溶液中。头孢吡肟浓度超过40mg/ml时,不可加至氨苄青霉素溶液中。如有与头孢吡肟合用的指征,这些抗菌素应与头孢吡肟分开使用。

头孢吡肟可引起尿糖试验假阳性反应。建议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使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检测方法。
毒理研究:
尚无可参考文献。
生产企业:
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第四代头孢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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