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或不能使用常规雌激素与钙制剂联合治疗的早期和晚期绝经后骨质疏松症以及老年性骨质疏松症。
继发于乳腺癌、肺癌或肾癌、骨髓瘤和其他恶性肿瘤骨转移所致的高钙血症。
变形性骨炎。
甲状旁腺机能亢进症、缺乏活动或维生素D中毒(包括急性或慢性中毒)。
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或Sudeck氏病。
皮下或肌肉注射,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骨质疏松症:每日一次,依据病症的严重程度,每次10~20μg,为防止骨质进行性丢失,应根据个体需要,适量摄入钙和维生素D。
高钙血症:每日每千克体重1~2μg,一次或分两次皮下或肌肉注射,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临床和生物化学反应进行调整,如果注射的剂量超过2ml,应采取多个部位注射。
变形性骨炎:每日或隔日20μg。
痛性神经营养不良症:早期诊断是重要的,而且,一旦确诊,应尽早治疗。每日使用20μg皮下或肌肉注射,持续2~4周;然后每周3次,每次20μg,连续6周以上;这取决于病人的反应。以出现恶心、呕吐、头晕、轻度的面部潮红伴发热感。这些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静脉注射比肌注射或皮下注射给药更常见。
罕见的多尿和寒战已有报告。有罕见的病例中,给予本品可导致过敏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的局部反应或全身性皮肤反应。据报道个别的过敏反应可导致心动过速、低血压和虚脱。
本品临床使用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皮肤试验方法如下:(50单位/支)用T.B针筒取0.2ml,用生理盐水稀释至1ml,皮下注射0.1ml(约1单位),观察15分钟,注射部位不超过中度红色为阴性,超过中度红度为阳性。
长期卧床治疗的患者,每日需检查血液生化指标和肾功能。
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耳鸣、眩晕、哮喘应停用。
变形性骨炎及有骨折史的慢性疾病患者,应根据血清碱性磷酸酶及尿羟脯氨酸排出量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
化学名称为:(1,7-二硫环)-半胱氨酰-丝氨酰-天冬酰胺酰-亮氨酰-丝氨酰-苏氨酰-半胱氨酰-缬氨酰-亮氨酰-甘氨酰-赖氨酰-亮氨酰-丝氨酰-谷胺酰氨酰-谷胺酰-亮氨酰-组氨酰-赖氨酰-亮氨酰-谷胺酰氨酰-苏氨酰-酪氨酰-脯氨酰-精氨酰-苏氨酰-天冬酰胺酰-苏氨酰-甘氨酰-丝氨酰-甘氨酰-苏氨酰-脯氨酰胺
分子式:C145H240N44O48S2
分子量:3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