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常用量:催眠,30~100mg,晚上一次;
顿服:镇静,一次15~30mg,
每日2~3次:抗惊厥,每日90~180mg,可在晚上一次顿服,或每次30~60mg,
每日三次:极量一次250mg,一日500mg:抗高胆红素血症,一次30~60mg,每日三次。小儿常用量,用药应个体化,镇静,每次按体重2mg/kg,或按体表面积60mg/㎡,每日2~3次;抗惊厥,每次按体重3~5mg/kg;按高胆红素血症,每次按体重5~8mg/kg,分次口服,3~7天见效。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
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
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
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
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本品为肝药酶诱导剂,提高药酶活性,长期用药不但加速自身代谢,还可加速其他药物代谢。如在应用氟烷、恩氟烷、甲氧氟烷等制剂麻醉之前有长期服用巴比妥类药物者,可增加麻醉剂的代谢产物,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巴比妥类氯胺酮(Ketamine)同时应用时,特别是大剂量静脉给药,增加血压降低、呼吸抑制的危险;
与口服抗凝药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效应,这是由于肝微粒体酶的诱导,加速了抗凝药的代谢,应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从而决定是否调整抗凝药的用量;
与口服避孕药或雌激素合用,可降低避孕药的可靠性,因为酶的诱导可使雌激素代谢加快;
与皮质激素、洋地黄类(包括地高辛)、土霉素或三环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这些药物的效应,因为肝微粒体酶的诱导,可使这些药物代谢加快;
与环磷酰胺合用,理论上可增加环磷酰胺烷基化代谢产物,但临床上的意义尚未明确;
与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增加奎尼丁的代谢而减弱其作用,应按需调整后者用量;
与钙离子拮抗剂合用,可引起血压下降;
与氟哌丁醇合用治疗癫痫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形式改变,需调整用量;
与吩噻嗪类和四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抽搐阈值,增加抑郁作用;与布洛芬类合用,可减少或缩短半衰期而减少作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