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氨苄。
其化学名称为: (6R,7R)-7-[(R)-2-氨基-2-苯乙酰胺基]-3-甲基-8-氧-5-硫-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取本品放入温开水中,待其溶解后饮用。口服。
成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最高剂量每日4g。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和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每6小时1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和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按体重12.5~50mg/kg,每12小时1次。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
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和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个别心内膜炎患者高剂量(每日20~40g,尚加用丙磺舒)服用本品时,可出现血尿、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清肌酐增高,但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迅速消失。
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粒细胞减少和假膜性结肠炎;罕见溶血性贫血。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肝功能损害者慎用;肾功能减退患者应减少剂量且慎用。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当一日口服本品的剂量超过4g(以无水头孢氨苄计)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b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经肾的排泄,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至107分钟;但也有报告认为丙磺舒可增加本品在胆汁中的排泄。
本品与考来烯胺(消胆胺)合用时,本品的平均血药峰浓度可降低。
分子式:C16H17N3O4S·H2O
分子量:36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