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舍曲林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舍曲林片
英文名称:Zoloft (Sertral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左洛复
成份:
盐酸舍曲林
适应症:

舍曲林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包括伴随焦虑、有或无躁狂史的抑郁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抑郁症的复发和再发。

舍曲林也用于治疗强迫症。疗效满意后,继续服用舍曲林可有效地防止强迫症初始症状的复发。
用法用量:

舍曲林片每日一次口服给药,早或晚服用均可。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成人剂量:

初始治疗:每日服用舍曲林1片 (50mg)。

剂量调整:对于每日服用1片 (50mg) 疗效不佳而对药物耐受性较好的患者可增加剂量,因舍曲林的消除半衰期为24小时,调整剂量的时间间隔不应短于1周。最大剂量为4片 (200mg) /日。

服药七日内可见疗效。完全起效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强迫症的治疗尤其如此。

维持治疗:长期用药应根据疗效调整剂量,并维持最低有效治疗剂量。

儿童人群的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 :

强迫症:在儿童中 (6-12岁),本品起始剂量应为25mg,每日一次;在青少年中 (13-17岁) ,本品起始剂量应为50mg,每日一次。

尽管尚未确立治疗强迫症的量效关系,但临床试验证明,患者可以在25-200mg/日范围内给药,可有效治疗儿童强迫症患者 (6-17岁) 。若本品25或50mg/日的疗效欠佳,增加剂量 (最高为200mg/日) 可能使患者获益。儿童强迫症患者的体重通常低于成人,给药前应考虑此点,以避免过量给药。舍曲林的清除半衰期为24小时,剂量调整间隔不应短于1周。
不良反应:

虽然不能确定所有事件均是由舍曲林引起的,但我们仍然报告了从临床试验期间及产品上市后的报告中所收集到的所有不良事件。

临床试验资料

在舍曲林和安慰剂治疗抑郁症的多剂量对照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胃肠道:腹泻/稀便、口干、消化不良和恶心。

代谢及营养:厌食

神经系统:头晕、嗜睡和震颤。

精神:失眠

生殖系统及乳腺:性功能障碍 (主要为男性射精延迟) 。

皮肤及皮下组织:多汗

在强迫症患者的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在抑郁症患者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上市后资料

舍曲林上市后,己收到服用舍曲林患者不良事件的自发报告。包括有:

血液与淋巴系统:中性粒细胞缺乏及血小板减少症。

心脏:心悸及心动过速。

耳及迷路:耳鸣

内分泌:高泌乳素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及ADH分泌失调综合征 (SIADH) 。

眼科:瞳孔变大及视觉异常。

胃肠道:腹痛、便秘、胰腺炎及呕吐。

全身及给药部位:虚弱、胸痛、外周性水肿、乏力、发热及不适。

肝胆系统:严重肝病 (包括肝炎、黄疸和肝功能衰竭)及无症状性血清转氨酶升高 (SGOT和SGPT) 。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过敏症及类过敏反应。

检查:临床化验结果异常、血小板功能改变、血清胆固醇增高、体重减轻及体重增加。

代谢及营养:食欲增加及低钠血症,糖尿病、高血糖和低血糖。

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关节痛及肌肉痛性痉挛。

神经系统:昏迷、惊厥、头痛、感觉减退、偏头痛、运动障碍 (包括锥体外系副反应症状如多动、肌张力增高、磨牙及步态异常) 、肌肉不自主收缩、感觉异常和晕厥。还有5-羟色胺综合征相关的症状和体征,如一些因同时使用5一羟色胺能药物而引起的激越、意识模糊、大汗、腹泻、发热、高血压、肌强直及心动过速。

精神:攻击性反应、激越、焦虑、抑郁症状、欣快、幻觉、女性性欲减退、男性性欲减退、噩梦及精神病。

肾脏及泌尿系统:遗尿、尿失禁及尿潴留。

生殖系统及乳腺:溢乳、男性乳腺过度发育、月经不调及阴茎异常勃起。

呼吸、胸及纵隔:支气管痉挛及打哈欠。

皮肤及皮下组织:脱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眶周水肿、皮肤光敏反应、瘙痒、紫癜、皮疹 (罕有剥脱性皮肤疾病,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表皮坏死松解)及荨麻疹。

血管:异常出血 (如鼻衄、胃肠出血或血尿)、潮热及高血压。

其它:有报告舍曲林停药后的症状包括:激越、焦虑、头晕、头痛、恶心及感觉异常。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舍曲林过敏者。

舍曲林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合用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舍曲林禁止与匹莫齐特合用 (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警告:

自杀倾向和抗抑郁药物

对抑郁症 (MDD) 和其他精神障碍的短期临床试验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儿童、青少年和青年 (<24岁)患者自杀的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 (自杀倾向) 的风险。任何人如果考虑将舍曲林或其他抗抑郁药物用于儿童、青少年或青年 (<24岁),都必须在其风险和临床需求之间进行权衡。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出,与安慰剂相比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倾向的风险;而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后,自杀倾向的风险有所降低。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本身与自杀风险的增加有关,必须密切观察所有年龄患者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开始后的临床症状的恶化、自杀倾向、行为的异常变化。应建议家属和看护者必须密切观察并与医生进行沟通。除强迫症外,舍曲林尚未被批准用于儿童患者 (见【注意事项】-警告,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和【儿童用药】) 。
注意事项:

警告:

临床症状的恶化和自杀风险

对所有接受舍曲林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高危患者,应进行适当的监测,密切观察其是否出现临床症状恶化和有无自杀倾向。应鼓励患者、家属以及看护者对监测患者任何临床症状恶化、自杀行为或意念、以及行为异常变化的必要性保持警惕,特别是在最初治疗时、或者在任何剂量或给药方案改变期间。必须考虑患者存在自杀企图的风险,特别是抑郁症患者,应该提供最小给药剂量、配合良好的病人管理,以减少用药过量的风险。

患有抑郁症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他们的抑郁症都有可能恶化,并有可能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以及行为异常变化,这种风险一直会持续到病情发生明显缓解时为止。已知抑郁和某些精神障碍与自杀风险有关,并且这些精神障碍本身为自杀的最强的预兆。然而,长期以来一直有这些的担忧:在某些患者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对诱导抑郁症状恶化、以及产生自杀意念、行为中起着作用。抗抑郁药物 (包括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剂对照研究汇总分析显示,在患有抑郁症 (MMD) 和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青少年和青年 (18-24岁) 中,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物增加了产生自杀想法和实施自杀行为 (自杀意念、行为) 的风险;在短期的临床试验没有显示,在年龄大于24岁的成年人中,与安慰剂相比,使用抗抑郁药物会增加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年龄65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郁药物后,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郁症、强迫症 (OCD)或其他精神障碍的儿童和青少年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 (共计24项短期临床试验,9种抗抑郁药物,包括4400例患者) 和在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障碍的成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 (共计295项短期临床试验 (中位持续时间为2个月) ,11种抗抑郁药物,愈77000例患者】,各种药物引起的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大部分的药物研究显现较年轻患者自杀风险增加的趋势。在各个不同的适应症中,自杀意念、行为的绝对风险不同,在抑郁症中的绝对风险最高。虽然在各个适应症中的绝对风险有所不同 (药物和安慰剂相比),但是,在不同适应症的年龄层中风险相对稳定。表1提供了风险差异 (每1000名患者中药物和安慰剂治疗产生的自杀意念、行为风险差异的例数)。

在儿童临床试验中没有自杀事件发生。在成人临床试验中有自杀事件的发生,但是发生的数量不足以对药物在自杀中的影响做出结论。

自杀意念、行为的风险在长期用药过程中 (如几个月后)是否会延续尚不可知。但是,从在成年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的维持治疗临床试验的证据充分显示,使用抗抑郁药物可以延缓抑郁症的复发。

无论治疗哪种适应症,对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所有患者,都应当适当监查和密切观察其临床症状恶化、自杀倾向以及行为变化异常情况,尤其在药物最初治疗的数月内,以及增加或减少剂量的时候。

用抗抑郁药物治疗患有抑郁症、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成年和儿童患者时,可以出现以下症状:焦虑、激越、惊恐发作、失眠、易怒、敌意、攻击性、冲动、静坐不能 (精神运动性不安)以及轻症躁狂和躁狂。虽然尚未建立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症的恶化和/或自杀冲动的产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注意到了这些症状的出现可能是产生自杀倾向的先兆。

当患者的抑郁症状持续恶化,出现自杀倾向,或出现可能是抑郁症状恶化或自杀倾向的先兆症状时,应当仔细考虑包括可能中止药物治疗在内的治疗方案调整。如果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发的、或与患者当前症状不符合时更应如此。

如果决定中止治疗,剂量应当尽快递减,但需意识到突然停药可能会引起某些症状 (参见停止舍曲林治疗中的风险描述)。

用抗抑郁药治疗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碍的儿童患者时,应当提醒家属以及看护者有必要监查患者是否出现激动、易怒、行为异常变化、其他以上提及的症状以及出现自杀倾向的情况,一旦出现,立即向医疗卫生专业人士汇报这些症状。家属以及看护者应当每日对患者进行以上监查。使用舍曲林时,处方应当从最小剂量开始,并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减少过量用药的危险。

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筛查:

抑郁发作可能是双向情感障碍的初期表现。一般认为 (虽然未通过对照试验明确) ,单用抗抑郁药物治疗这类发作可能增加具有双相情感障碍危险患者的混合型/躁狂发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确以上提及的症状是否意味着可能出现这种转变。然而,在用抗抑郁药物开始治疗之前,应当对有抑郁症状的患者进行充分的筛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具有双相情感障碍的危险;该筛查应当包括自杀家族史,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家族史在内的详细精神病史。应当注意舍曲林未经批准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MAOIs)潜在的相互作用:

已有患者在联合应用5一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类药物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MAOI)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有时甚至是致命不良反应的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包括高热、强直、肌痉挛和生命体征不稳定、精神状态的改变 (包括极度的激越,逐渐进展为谵妄和昏迷)。在最近停用SSRI治疗并开始给予MAOI治疗的患者中也有出现上述反应的报道。有些患者的表现类似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此外,有限的SSRIs和MAOIs联合用药的动物实验数据提示,这些药物在升高血压、诱发兴奋性行为方面可能具有协同作用。因此,应用MAOI治疗的患者或停止MAOI治疗14天内的患者不能应用舍曲林。同样,在开始给予MAOI治疗前,至少停用舍曲林14天。

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 (NMS) 样反应:

有报告显示,在单独应用SNRIs和SSRIs,包括舍曲林,特别是在与5一羟色胺能药物 (包括曲普坦类药物和芬太尼) 、损害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 (包括MAOIs) 、安定药或其他多巴胺拮抗剂合用时,可出现潜在危及生命的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 (NMS) 样反应。

5-羟色胺综合征可能包括精神状态的改变 (例如,激动、幻觉、昏迷)、自主神经系统紊乱 (例如,心动过速、血压变化、过高热) 、神经肌肉系统失调 (例如,反射亢进、动作失调) 和/或胃肠道症状 (例如,恶心、呕吐、腹泻) 。最严重的5一羟色胺综合征与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的表现相似,包括高热、肌肉强直、自主神经不稳定可能伴有生命体征的快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改变。应对5-羟色胺综合征或精神抑制药恶性综合征样体征和症状进行监测。

应注意并尽量避免左洛复与其他能够增强5-羟色胺神经传导的药物合用,因为左洛复与这些药物可能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如:色氨酸、芬氟拉明、芬太尼、5-HT激动剂或圣约翰草 (贯叶连翘)。

禁止舍曲林与MAOIs合用治疗抑郁症 (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警告,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MAOIs) 潜在的相互作用)。

如果临床上有合理需要,要联合使用舍曲林和5一羟色胺受体激动剂 (曲普坦) ,建议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尤其在治疗初期和增加剂量时 (见【药物相互作用】) 。

不推荐合并使用舍曲林和5-羟色胺前体物质 (如:色胺酸) 。舍曲林与任何5-羟色胺能或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安定药合用时,如果出现上述任何事件必须立即停药,并开始对症支持治疗。

糖尿病,血糖控制欠佳

已有接受SSRls (包括左洛复) 治疗的患者新发糖尿病的病例报告。也有报告伴/不伴糖尿病病史的患者出现血糖控制欠佳,包括高血糖和低血糖。因此应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血糖波动的症状和体征。应密切监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因其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和/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实验室检查

有报告显示患者服用舍曲林后尿免疫测定筛查实验出现苯二氮卓类药物假阳性的结果。这是由于该筛查实验缺乏特异性。停用舍曲林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假阳性结果。气相色谱法/质谱分析法等验证性检查可区分苯二氮卓类药物和舍曲林。

闭角型青光眼

包括舍曲林在内的SSRls类药物,可能影响瞳孔大小,造成瞳孔扩大。该散瞳作用可能引起房角狭窄,导致眼内压升高和闭角型青光眼,尤其对于用药前具有这种倾向的患者。因此,患有闭角型青光眼或者有青光眼病史的患者,应慎用舍曲林。

一般注意事项

  1. 引起躁狂/轻躁狂:

    在上市前的试验中,接受舍曲林治疗的病人约0.4%出现轻躁狂或躁狂。

  2. 体重下降:

    一些患者应用本品时,可能出现显著体重下降。但平均而言,在临床对照试验中,与安慰剂比较,应用舍曲林后仅出现轻微的1或2磅的体重下降。罕见患者因体重下降而停药。

  3. 痫性发作:

    本品尚未在癫痫患者中进行评估。本品上市前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这些患者。应用本品治疗约3000例的抑郁症患者中,未发现痫性发作者。然而,在约1800名 (有220名患者<18岁) 接受舍曲林治疗的强迫症患者中,有4人 (约0.2%) 出现痫性发作,其中3例患者为青少年,2例患有癫痫,1例患者有癫痫家族史,所有这4例患者都没有接受抗惊厥药物治疗。因此,癫痫患者应慎用舍曲林。

  4. 停用舍曲林治疗:

    舍曲林和其它SSRls和SNRls (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上市后,有停药时发生不良事件的自发性报告,尤其是在突然停药时,包括下列症状:情绪烦躁、易激惹、激越、头晕、感觉障碍【如感觉异常 (如电击样感觉)】、焦虑、意识模糊、头痛、昏睡、情绪不稳定、失眠和轻躁狂。尽管这些事件一般为自限性,但曾有严重停药症状的报告。

    当停用本品时,应监测这些症状。如果可能,推荐逐渐减量而非突然停药。若减量或停药后出现无法耐受的症状,可考虑恢复先前的剂量。随后,医生可以继续减量,但应采用更慢的减量速度 (见用法用量)。

  5. 异常出血:

    SSRls (包括舍曲林)和SNRls可能增加出血事件的风险。如果合用阿司匹林、非甾体类抗炎药 (NSAIDs)、华法林和其它抗凝药可能会增加该风险。病例报告和流行病学试验 (病例对照和队列设计) 显示,服用影响5一羟色胺再摄取的药物后可出现胃肠道出血事件。与使用SSRls和SNRls有关的出血事件包括瘀斑、血肿、鼻衄、瘀点,以及可危及生命的出血。

    应警告患者,舍曲林与NSAIDs、阿司匹林或其它可影响凝血的药物合用存在出血风险。

  6. 微弱的促尿酸排泄作用:

    应用本品后可出现血清尿酸下降 (平均约下降7%) 。该微弱的促尿酸排泄作用的临床意义未知。

  7. 有伴发疾病患者的应用:

    本品在伴发某种全身性疾病的患者中的临床应用经验有限。患有影响代谢或血液动力学疾病或状况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本品上市前临床试验排除了近期出现心肌梗死或不稳定性心脏疾病的患者。但在双盲临床试验中,对服用本品的774例患者进行了心电图 (ECG)评估,显示应用本品不伴显著ECG异常。

    上市后一项安慰剂对照灵活剂量 (舍曲林剂量范围50~200mg/日,平均剂量89mg/日) 试验,对372例符合DSM-IV抑郁症诊断标准的患者进行了随机分组,这些患者近期因心肌梗死 (Ml) 或不稳定性心绞痛而住院。除其它排除标准外,该试验还排除了下列患者:未控制的高血压、需要心脏手术、过去3个月内接受过冠状动脉搭桥术 (CABG) 、重度或有症状的心动过缓、非动脉粥样硬化性心绞痛、具有临床意义的肾功能损害 (肌酐>2.5mg/dl) ,和具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障碍。患者在急性恢复期 (Ml后30天内,或不稳定性心绞痛住院后) 即开始应用本品。

    第16周时与安慰剂比较,在下列终点的差异无显著性:左心室射血分数、所有心血管事件 (心绞痛、胸痛、水肿、心悸、晕厥、体位性头晕、充血性心力衰竭 (CHF) 、Ml、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和血压变化) 和涉及死亡或需要住院的严重心血管事件 (Ml、CHF、中风或心绞痛) 。

    肝功能损害患者:舍曲林在肝脏充分代谢。在慢性轻度肝功能损伤的患者中,舍曲林的清除率降低,导致AUC和Cmax升高、清除半衰期延长。舍曲林对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的影响尚未评估。伴发肝脏疾病的患者须慎用舍曲林。若肝功能损伤患者服用本品,应减低服药剂量或给药频率 (见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0 。

    肾功能损害患者:舍曲林代谢充分,只有少量本品以原型从尿中排出。1项临床试验比较了健康志愿者和轻至重度 (需要血液透析治疗)肾功能损伤患者,显示肾脏疾病不影响舍曲林的药代动力学和蛋白结合作用。基于该药代动力学结果,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见临床药理学) 。

  8. 对认知和运动功能的影响:

    对照试验中,本品无镇静作用,亦不影响精神运动功能。虽然实验室数据显示舍曲林对正常受试者的复杂精神运动性活动无损伤。但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可能会对某些个体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应告知患者,在了解如何使用舍曲林之前,应谨慎从事需要保持警觉的活动,如驾车或操作机械。

  9. 低钠血症:

    在应用SSRls (包括舍曲林) 或SNRls (5一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 治疗时可能出现低钠血症。在许多病例中,低钠血症是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 (SIADH) 的结果。已有血清钠离子水平低于110mmol/L的病例报道。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的患者或其它原因血容量减低的患者在应用SSRls及SNRls时发生低钠血症的风险可能更大 (见【老年用药】)。出现有症状的低钠血症后应考虑停用舍曲林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低钠血症的症状和体征包括:头痛、注意力集中困难、记忆力损伤、意识模糊,无力和平衡障碍 (可能导致摔倒) 。更严重和/或急性的低钠血症的症状及体征包括幻觉、晕厥、痫性发作、昏迷、呼吸停止及死亡。

  10. 血小板功能:

    服用本品患者中,罕见血小板功能改变和/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的报告。

    尽管曾有几例服用本品后出现异常出血或紫癜的报告,但不清楚是否由本品所致。

  11. 药物滥用和依赖

    躯体和心理依赖: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比较了舍曲林、阿普唑仑和d一安非他明引起的滥用倾向。本品未产生提示滥用可能的阳性主观效应,如欣快和喜欢服用药物,而这些症状均可见于其它两种药物。本品上市前临床经验中,没有发现任何停药综合征倾向,也没有发现觅药行为。本品动物试验中,没有发现潜在的刺激物或巴比妥样 (镇静剂) 滥用。不过,如同所有其它CNS活性药物,医生应仔细对患者进行药物滥用史评估,并对此类患者进行严格随访,观察他们是否有舍曲林的误用或滥用迹象 (如耐受形成、剂量提高、觅药行为)。

  12. 骨折:

    流行病学研究显示应用五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RIs)包括舍曲林治疗的患者骨折风险增加。但导致骨折风险的作用机制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舍曲林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司来吉兰、可逆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吗氯贝胺、以及其它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药物 (如,利奈唑胺) ,治疗出现了严重副反应,有时是致命性的。有些病例是类似5一羟色胺综合征的表现,包括:过高热、肌强直、肌肉痉挛、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伴生命体征快速波动;精神状况的改变包括精神紊乱、易激惹及极度激越直至发展为谵妄和昏迷。所以,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或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14天内不能服用舍曲林;同样,舍曲林停用后也需14天以上才能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治疗。

匹莫齐特:在一项单剂低剂量匹莫齐特 (2mg) 与舍曲林合用的研究中证实,两药同服可使匹莫齐特的血浆浓度升高。升高的水平未引起EKG的变化。这种药物相互作用的机制尚不清楚,由于匹莫齐特的治疗窗较窄,禁止舍曲林与匹莫齐特同服。

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和酒精:每日同时服用舍曲林200mg不会增加乙醇、卡马西平、氟哌啶醇或苯妥英对健康受试者认知功能和精神运动性活动能力的作用,但不主张舍曲林与酒精合用。

锂剂:对正常志愿者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舍曲林与锂剂合用未明显改变锂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但与安慰剂相比震颤增多,表明两药之间存在药效学相互作用的可能。舍曲林与其它经5一羟色胺能机制起作用的药物如锂剂合用时,应对病人进行监护。

苯妥英:在健康志愿者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每日200mg舍曲林长期服药并不显著地抑制苯妥英的代谢。然而,如需与舍曲林合用,在开始加用舍曲林时应当监测苯妥英的血药浓度,同时适当调整苯妥英的剂量。另外,与苯妥英合用可引起舍曲林血药浓度的下降。

舒马普坦:在舍曲林上市后,有个别报道舍曲林与舒马普坦合并使用后,病人出现体弱、腱反射亢进、共济失调、意识模糊、焦虑和激越。如果临床上确实需要舍曲林与该药合并使用的话,应当对病人进行密切的观察。

与蛋白结合的药物:因舍曲林与血浆蛋白结合,应注意舍曲林和其它与血浆蛋白结合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但是,舍曲林分别与地西泮、甲苯磺丁脲和华法林相互作用的三项正式研究中,未见舍曲林对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率有明显的影响。

华法林:舍曲林200mg/日与华法林合用可引起较小的但有统计学意义的凝血酶原时间的延长,其临床意义尚不明确。因此,舍曲林与华法林联合应用或停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已进行了舍曲林与其它药物间相互作用的研究。每日舍曲林200mg与地西泮或甲苯磺丁脲合用可导致一些药代动力学参数较小的、但有统计意义的改变。与西咪替丁合用可明显降低舍曲林的清除。这些改变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舍曲林对阿替洛尔的β-肾上腺能阻滞作用无任何影响。每日舍曲林200mg与格列苯脲或地高辛之间无相互作用。

电休克治疗(ECT):尚无考察舍曲林与电休克治疗合用优点或危险方面的临床试验。

细胞色素P450(CYP)2D6代谢的药物:抗抑郁药物对药物代谢同功酶CYP2D6的抑制作用程度是不尽相同的。其临床意义需取决于抑制作用的程度及合用药物的治疗指数。治疗指数较窄的CYP2D6底物包括如普罗帕酮 (propafenone) 、氟卡尼 (flecainide) 在内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和1C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已有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表明,每日50mg舍曲林长期给药可使地西帕明 (desipramlne,CYP2D6同功酶活性的标志物) 稳态的血药浓度轻度增加 (平均30-40%) 。

其他细胞色素 (CYP) 酶代谢的药物 (CYP3A3/4,CYP2C9,CYP2C19,CYPlA2):

CYP3A3/4:体内药物相互作用试验表明长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不会对CYP3A3/4介导的内生皮质醇的羟化或卡马西平及特非那定的代谢产生抑制作用。另外,每日50mg舍曲林长期给药不会对CYP3A3/4介导的阿普唑伦药物代谢产生抑制作用。数据显示舍曲林不是CYP3A3/4的抑制剂。

CYP2C9:长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对甲苯磺丁脲、苯妥英和华法林的血药浓度没有明显影响。这说明舍曲林不是CYP2C9的临床相关抑制剂。

CYP2C19:长期服用舍曲林200mg/日对地西泮血药浓度无明显影响,说明舍曲林也非CYP2C19的抑制剂。

CYP1A2:体外试验研究表明舍曲林对CYPlA2无明显抑制作用。

其它5-羟色胺能药物:舍曲林与可增强5-羟色胺神经传导作用的药物如色氨酸或芬氟拉明,5-羟色胺激动剂,或中草药贯叶连翘 (金丝桃属)合用时应慎重考虑,避免出现可能的药效学相互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细菌突变试验、小鼠淋巴瘤突变试验、在体小鼠骨髓和体外人淋巴细胞遗传学试验结果表明,在有或无代谢激活存在时,舍曲林均未出现遗传毒性。

生殖毒性:给药剂量为80mg/kg (以mg/m2计,为人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4倍) 时,两个大鼠试验之一观察到动物生育力降低。在大鼠和家兔上进行了剂量分别达80mg/kg/日和40mg/kg/日的生殖毒性研究 (以mg/m2计约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的4倍) ,在各试验剂量下均未发现致畸作用。怀孕大鼠和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舍曲林 (剂量分别为10mg/kg和40mg/kg,以mg/m2计约相当于MRHD的0.5倍和4倍) 时观察到胎仔骨化延迟。雌性大鼠妊娠后期及哺乳期给予舍曲林,剂量20mg/kg下死产幼鼠及出生后前4天幼鼠死亡数量增加,出生后前4天幼鼠的体重亦降低,对大鼠幼鼠无影响的剂量为10mg/kg。幼鼠存活率的降低是由舍曲林在子宫的暴露所致。但这些作用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

致癌性:在CD-1小鼠和Long-Evans大鼠上进行了剂量达40mg/kg/日 (以mg/m2计,分别约相当于MRHD的1倍和2倍) 的终生致癌性研究。在l0-40mg/kg剂量时,雄性小鼠出现剂量相关性的肝腺瘤增加,在雌性小鼠或接受相同给药处理的大鼠上未观察到肝腺瘤的增加,也未见肝细胞癌的增加。CD-1小鼠肝腺瘤的自发率具有波动性,该结果对人类的意义尚不清楚。40mg/kg雌性大鼠出现甲状腺滤泡腺瘤增加,同时并不伴有甲状腺增生。与对照组比较,10-40mg/kg给药组大鼠子宫腺瘤增加,但尚不明确该结果与药物的相关性。

依赖性:动物研究未显示本品有兴奋作用或巴比妥样 (中枢抑制剂) 滥用的潜在性。
生产企业: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抗抑郁药
相关药品:

盐酸帕罗西汀片
米氮平片
盐酸马普替林片
吗氯贝胺片
盐酸阿米替林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