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若每天剂量小于或等于400mg,应一次服完,若每天剂量超过400mg,应分为两次服用。
急性期:
对于急性精神病发作,推荐剂量为400mg/天至800mg/天口服。根据个体情况,每日剂量可以提高至1200mg/天。超过1200mg/天的剂量尚未广泛评价安全性,因此不应使用。开始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的剂量滴定。在治疗期间,应该根据个体反应调整剂量。
阳性及阴性症状混合阶段:治疗初期,应主要控制阳性症状,剂量可为:400~800mg/天。
然后根据病人的反应调整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
维持治疗:
任何情况下,均应根据病人的情况将维持剂量调整到最小有效剂量。
阴性症状占优势阶段:推荐剂量为50至300mg/天。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最佳剂量约为100mg/天。
肾脏损害:
由于氨磺必利通过肾脏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为30~60ml/分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将剂量减半;对于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的患者,应将剂量减至三分之一。
由于缺乏充足的资料,故氨磺必利不推荐用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10ml/min)(见禁忌)。
肝脏损害:
由于氨磺必利代谢较少,肝脏损害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级采用CIOMS标准:非常常见≥10%;常见≥1且<10%;不常见≥0.1且<1%;罕见≥0.01且<0.1%;非常罕见<0.01%,未知(不能从已知数据作出评估)。
临床试验数据:
在对照临床试验中观察到以下不良反应。应注意在有些情况下难以将不良事件与基础疾病的症状加以区分。
神经系统异常:
可出现锥体外系症状(震颤、肌张力亢进、流涎、静坐不能、运动功能减退)。使用维持剂量时,这些症状通常为中等程度,无需停药,使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治疗即可部分缓解症状。
在以50~300mg/天剂量治疗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时,与剂量有关的锥体外系症状发生率较低。
常见:可出现急性肌张力障碍(痉挛性斜颈,眼球转动危象,牙关紧闭等症状),无需停药,服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即可恢复。嗜睡。
不常见:迟发性运动障碍。曾有报道,服用氨磺必利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尤其是长期服药后,主要症状为不自主的舌或脸部运动。抗胆碱能类抗震颤麻痹药物对此种症状无治疗作用,还有可能加重症状。癫痫发作。
精神异常:常见失眠症、焦虑、激动、性高潮障碍。
胃肠道异常:常见便秘,恶心,呕吐,口干。
内分泌异常:常见氨磺必利导致血催乳素水平升高,可引起以下临床症状:乳溢,闭经,男子乳腺发育,乳房肿胀,阳痿,女性的性冷淡。停止治疗后可恢复。
代谢和营养异常:
不常见:高血糖(见【注意事项】)。
心血管异常:
常见:低血压。
不常见:心动过缓。
检查:
常见:体重增加。
不常见:肝酶升高,主要是转氨酶。
免疫系统异常:
不常见:过敏反应。
上市后数据:以下为药品上市后通过自发性报告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数据。
神经系统异常:
精神镇静类药物的恶性综合征(见【注意事项】),发生率未知。
心脏异常: QT间期延长和室性心律失常,例如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可导致心室纤维性颤动或者心脏停搏、猝死(见【注意事项】)。发生率未知。
血管异常:静脉血栓栓塞,包括肺栓塞,有时是致死的,以及深静脉血栓(见警告部分)。发生率未知。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发生率未知。
本品禁用于下列情况:
已知对药品中某成份过敏者;
有报道:接受抗多巴胺能药物(包括苯丙酰胺类药物)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曾出现过严重的高血压。因此,嗜铬细胞瘤患者禁用本品。
患有催乳素依赖性肿瘤,如垂体催乳素腺瘤和乳腺癌;
严重肾脏损害(肌酐清除率<10ml/min)。
本品禁止与以下药物联合应用:
可能引起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Ia类(如奎尼丁,氢化奎尼丁,丙吡胺)及Ⅲ(如胺碘酮,索他洛尔,多非利特,伊布利特)抗心律失常药物,某些精神镇静药物(如硫利达嗪,氯丙 嗪,左美丙嗪,三氟拉嗪,氰美马嗪,舒必利,硫必利,舒托必利,匹莫齐特,氟哌啶醇,氟哌利多),以及其它药物诸如:苄普地尔,西沙必利,美沙酮,二苯马尼,静脉用红霉素,咪唑斯汀, 静脉用长春胺,卤泛群,喷他咪丁,司氟沙星,莫西沙星。(见药物相互作用)
左旋多巴:(见药物相互作用)。
恶性综合症:与其它精神镇静类药物一样,可能发生恶性综合症,表现为高热、肌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意识障碍、磷酸肌酸激酶水平升高。高热时,尤其对于那些服用高剂量药物的病人,应停止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治疗。
与其他抗多巴胺能药物一样,对帕金森病患者处方氨磺必利时也应该谨慎,因为可能引起该病恶化。只有在不能避免精神镇静剂治疗时才可使用氨磺必利。
延长QT间期:氨磺必利延长QT间期,与剂量相关。这种作用可增加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例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若有心动过缓,低钾血症,先天性或获得性QT间期延长(合并用药也可延长QT间期),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性增加。
如果临床情况允许,给药前应先确定病人没有以下可引起心律失常的因素存在:
心动过缓,心率<55次/分;
电解质失衡,尤其是低钾血症;
先天性QT间期延长;
目前所进行的药物治疗可导致明显的心动过缓(<55次/分),低钾血症,心内传导减慢或QT间期延长。
对于准备接受长期精神镇静药物治疗的病人,心电图(ECG)应作为早期评价的一部分。
中风:
在患有痴呆和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老年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随机化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脑血管事件的风险提高3倍。这一风险升高的机制不明。不能排除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合用或者在其他患者人群中的提高风险的可能性。在有中风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应慎用氨磺必利。
老年痴呆患者:
接受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痴呆相关精神病老年患者死亡风险增加。尽管在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的临床试验中死亡原因各种各样,但是大部分死亡看起来都是心血管(例如心衰、猝死)或感染(例如肺炎)性质的。观察性研究表明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相似,常规的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也可能引起死亡。由于一部分患者的特征不明,所以在观察性研究中死亡率升高的结果归因于抗精神病药物的程度还不确定。
静脉血栓栓塞:
抗精神病药治疗曾经报告静脉血栓栓塞病例,有时是致死的。因此,在有血栓栓塞风险因素的患者中应该慎用本品(见【不良反应】)。患者接受某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曾有报告高血糖,其中包括氨磺必利,因此明确诊断糖尿病或者有糖尿病风险因素的患者如果开始使用氨磺必利,应该适当监测血糖。
精神镇静类药物可降低癫痫发作的阈值。所以对于有惊厥史的病人,服用氨磺必利时应仔细监控。
由于药物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所以对于患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服药剂量(见【用法用量】)。对于患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没有相关的临床数据(见【禁忌】)。
由于老年人对药物的高敏感性(可产生镇静或低血压症状),所以老年人服药时应特别注意。
曾经发生突然停用高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时出现停药症状。氨磺必利曾报告发生不自主运动异常(例如静坐不能、肌张力障碍和运动障碍)。因此,建议对氨磺必利逐渐停药。
由于本品含有乳糖,本品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
配伍禁忌:
可能引起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
Ⅰa类抗心律失常药物,例如奎尼丁、氢化奎尼丁、丙吡胺。
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例如胺碘酮、索他洛尔、多非利特,伊布利特。
某些精神镇静药物,例如硫利达嗪,氯丙嗪,左美丙嗪,三氟拉嗪,氰美马嗪,舒必利,硫必利,舒托必利,匹莫齐特,氟哌啶醇,氟哌利多。
其他药物,例如苄普地尔、西沙必利、美沙酮、二苯马尼、静脉用红霉素、咪唑斯汀、静脉用长春胺、卤泛群、喷他咪丁、司氟沙星、莫西沙星。
左旋多巴:左旋多巴和精神镇静药物之间有相互拮抗作用。
除用于治疗帕金森氏病患者外,本品禁止与左旋多巴以外的多巴胺能激动剂(金刚烷胺,无水吗啡,溴隐亭,卡麦角林,恩他卡朋,利苏力特,培高利特,吡贝地尔,普拉克索,喹那高利,罗匹尼罗)联合应用。多巴胺能激动剂与精神镇静药物具有相互拮抗作用。
遇到由精神镇静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症状时,不要使用多巴胺能激动剂治疗,而要使用抗胆碱能药物。
不推荐的联合用药:
氨磺必利可能增强酒精对中枢的作用。
增强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风险或者可能延长QT间期的药物:
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例如β-阻滞剂,引起心动过缓的钙通道阻滞剂,例如地尔硫卓和维拉帕米、可乐定、胍法辛;洋地黄。
引起低血钾的药物:降血钾利尿剂、刺激性泻药、静脉用两性霉素B、糖皮质激素、替可克肽。应纠正低血钾。
精神镇静类药物,例如匹莫齐特、氟哌啶醇;丙咪嗪抗抑郁剂;锂。
需慎重考虑的联合用药:
CNS抑制剂,包括阿片类麻醉药、止痛药、H1抗组胺镇静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和其他抗焦虑剂、可乐定和衍生物。
抗高血压药物和其他降血压药物。
临床前安全性研究结果
氨磺必利的毒理学特性主要是与此化合物的药理作用有关。重复给药未发现与毒性相关的靶器官。此化合物无致畸性和致突变性。动物致癌试验显示:在啮齿类动物中可产生激素依赖性肿瘤。但在人体上无临床相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