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在国内进行临床研究多次给药的32例患者中,主要不良反应为便秘、恶心、呕吐、胃部不适、皮肤瘙痒。
据国外报道,使用双氢可待因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严重不良反应:
长期使用会产生药物依赖性。突然停药会产生戒断反应,如打喷嚏、流泪、出汗、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瞳孔散大、头痛、失眠、不安、妄想、震颤、全身肌肉、关节痛、呼吸急促等,因此停药应逐渐减少每日用量 ,观察患者症状的同时进行减量。
呼吸抑制。因此,如出现气短、呼吸缓慢、不规则呼吸等呼吸异常现象时应终止给药,同时可给予麻药拮抗剂,如纳洛酮等。
精神错乱。
无气肺、支气管痉挛、喉头水肿。
炎性肠道患者使用后,会出现麻痹性肠梗阻、中毒性巨结肠。
其他不良反应:
循环系统:
心率不齐、血压变动、颜面潮红等。
精神神经系统:
困倦、眩晕、视力调节障碍、出汗等。
消化系统:
恶心、呕吐、便秘等。
过敏反应:
皮疹、瘙痒等。
其他:
排尿障碍。
如服用本品中出现任何其他不良反应和/或事件,请与医生联络。
下列情况应慎重使用:
心功能障碍者。
呼吸功能障碍者。
肝、肾功能障碍者。
脑器质性病变者。
处于休克状态者。
代谢性酸中毒者。
甲状腺机能低下者。
肾上腺皮质机能低下者。
既往有药物依赖史者。
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
身体衰弱者。
因前列腺肥大所致的排尿障碍,尿道狭窄及尿路手术后者。
器质性幽门狭窄、麻痹性肠梗阻及近期进行了胃肠道手术者。
有抽搐既往史者。
胆囊病变及胆结石者。
严重的炎性肠道疾病者。
本品长期使用会产生药物依赖性。
使用本品会有困倦、眩晕等发生,因此,驾驶车辆和机械操作者应特别注意。
与中枢神经抑制剂(如吩噻嗪类药物、巴比妥酸类药物等)、三环类抗抑郁药、吸入性麻醉剂、MAO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如盐酸普萘洛尔)、乙醇等有协同作用,会增强中枢抑制作用。
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合用,会增强抗凝血作用。
与抗胆碱能药物合用,会增强抗胆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