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英文名称:Tobramycin Sulfate Injection
商品名称:硫酸妥布霉素注射液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妥布霉素。辅料为:亚硫酸氢钠、依地酸二钠。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变形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所致的新生儿脓毒症、败血症、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括脑膜炎)、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肺部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烧伤、皮肤软组织感染、急性与慢性中耳炎、鼻窦炎等,或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无效)。

本品用于铜绿假单胞菌脑膜炎或脑室炎时可鞘内注射给药;用于支气管及肺部感染时可同时气溶吸入本品作为辅助治疗。本品对多数D组链球菌感染无效。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

  1. 成人.按体重一次1~1.7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4日。

  2. 小儿.按体重,

    早产儿或出生0~7日小儿: 一次2mg/kg,每12~24小时1次;

    其他小儿: 一次2mg/kg,每8小时1次。

不良反应:
  1. 全身给药合并鞘内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发热和全身痉挛等。

  2. 发生率较多者有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发生率较低者有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或肾毒性)。本品引起肾功能减退的发生率较庆大霉素低。

  3. 停药后如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须注意耳毒性。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本品1个疗程不超过7~14日。

  3.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 对患者(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应注意监测:

    1. 听电图:对老年患者须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高频听力损害;

    2. 温度刺激试验: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中定期及长期用药后用以检测前庭毒性;

    3. 尿常规检查和肾功能测定,在用药前、用药过程上中定期测定肾功能,以防止严重肾毒性反应。

    4. 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本品的血清浓度,一般于静脉滴注后30分钟到1小时测血清峰浓度,于下次用药前测血清谷浓度,当峰浓度超过12μg/ml、谷浓度超过2μg/m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

  5. 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钟以下者其维持剂量须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进行调整。

  6. 本品静脉滴注时必须经充分稀释。可将每次用量加入50~2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浓度为1mg/ml(0.1%)的溶液,在30~60分钟内滴完(滴注时间不可少于20分钟),小儿用药时稀释的液量应相应减少。

  7. 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不宜皮下注射,因可引起疼痛。

  8.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9. 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10.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及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的测定值增高;血钙、镁、钾、钠浓度的测定值可能降低。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 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3. 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 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5. 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药物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6.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

  7.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本品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

生产企业:
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氨基糖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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