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剂量表
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 呕吐. 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 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由于持续的呕吐. 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