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
风湿痛一次50mg(1粒),一日3~4次。
最大用量一天200mg(4粒);
痛经一次 50mg(1粒),每 6~8小时1次。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
过敏反应:
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
眼:
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
心血管系统:
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
中枢神经系统:
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肝肾:
肝损害、肾功能下降、间质性肾炎、肾病。
血液系统:
鼻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其他:
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口腔炎、多汗等。
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
对诊断的干扰:
由于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3~4秒;
本品可使血钠浓度降低,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降低;
本品可致血清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氨基转移酶升高;
由于本品在尿中代谢产物的干扰,可影响尿17-羟皮质醇(17-OHCS)的测定结果。
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
原有支气管哮喘者,用药后可加重;
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用药后可致水潴留、水肿;
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肾功能不全者用药后肾脏不良反应增多,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
本品用于肝硬变患者尤应慎重,因血中游离药物浓度可升高,必要时可用最小有效量,并应密切监测。
饮酒或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用时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及出血倾向,并有致溃疡的危险。长期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时可增加对肾脏的毒副作用。
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及血小板聚集抑制药同用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
与呋噻米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
与维拉帕米、硝苯啶同用时本品的血药浓度增高。
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浓度,同用时须注意调整地高辛的剂量。
本品可增强抗糖尿病药(包括口服降糖药)的作用。
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
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增高其血药浓度,甚至可达中毒水平,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
本品不应与丙磺舒同用,因后者可导致本品血药浓度增高,而有引起中毒的危险。
本品不应与阿司匹林同用,因后者也可降低本品的蛋白结合率,降低本品结合物的形成及排出。
急性毒性实验结果:
大鼠经口LD50 为101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