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盐酸特比萘芬片
英文名称: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倍佳
成份:
本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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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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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癣病 (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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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
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
皮肤念珠菌病: 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
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
头癣: 4周。
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
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禁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警告: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分、或血清肌酐〉300μmol/L)者,剂量应减少50%。本品应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
药物相互作用:
相互作用研究证明,盐酸特比萘芬几乎不影响经由细胞色素P450酶系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D860或口服避孕药)的清除。然而,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慎用本品,因为极少数人可能月经失调。此外,肝药酶诱导药(如利福平等)可加速盐酸特比萘芬的血浆清除。肝药酶抑制药(如西米替丁等)则可抑制其清除。故如果需要合用这些药物,则需将本品的剂量作适当调整。
生产企业:
保定步长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非甾体抗炎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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