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
成人:
一次2袋,一日2-3次;
儿童:
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将药粉以温水溶解后立即服用。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发抗感冒药)。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
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液浓度下降,不宜同用。
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