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加入适量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5-10%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用量:成人一日6-10g(1.0g:6-10支;2.0g:3-5支),严重病例可增至10-16g(1.0g:10-16支;2.0g:5-8支),一般分2-4次滴注。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婴儿及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00mg/kg,分2-4次滴注。用药前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者禁用。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抗生素也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适当降低用量。
下列情况应慎用: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对诊断的干扰:
用药期间,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用葡萄糖酶法者则不受影响;
大剂量注射给药可出现高钠血症;
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应用大剂量时应定期检测血清钠。
静脉滴注时注意速度不宜太快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剂的严重感染时。
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自肾脏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其氧化噻唑环。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其活力。呈酸性的葡萄糖注射液或四环素注射液皆可破坏其活性。也可为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本品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等后将出现混浊。
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因此两药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本品可减慢头孢噻肟及环丙沙星自体内清除,故合用时应降低后两者的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