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症:有时可出现皮疹,偶有荨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若出现此症状应停药。
精神神经系统:可能出现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头痛,眩晕,乏力和出汗,偶尔出现侧肢的麻木感,脱力感加重。
消化道:有时恶心、呕吐、胃灼热和口干,偶尔出现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症状。
循环系统:主要是血压下降,潮红,静脉炎。有时可出现头昏等症状。偶可出现ST段压低,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和期前收缩,由于它们的发生不定期,所以与本品治疗的关系仍未确证。
血液:有时可出现白细胞减少。
肝脏:有时可出现转氨酶升高,偶尔也出现碱性磷酸酶升高等。
肾脏:偶尔可出现血尿素氮升高。
本品不可肌肉注射,未经稀释不可静脉使用。
不可用含氨基酸的输液稀释。
体外溶血试验结果提示:长春西汀浓度超过0.06mg/ml出现溶血。
该注射液与肝素不相容,故建议两者不要在同一注射器中混合,但可以同时进行抗凝治疗。
如与抗心律失常药联合,或有颅内压升高,心率失常和QT间期延长综合症时,应全面权衡应用本品的利益风险。对QT间期延长综合症或伴随药物治疗引起的QT间期延长的病例建议进行心电图监控。
由于本注射液中含山梨醇(80mg/ml),糖尿病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控制血糖水平,对果糖不耐受或1,6-二磷酸果糖酶缺乏的患者应避免使用。
临床试验中当长春西汀与β受体阻滞剂(如氯拉洛尔、吲哚洛尔)氯帕胺、格列苯脲、地高辛,醋硝香豆素或氢氯噻嗪联合用药时,未观察到与这些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长春西汀与甲基多巴合用,偶见其降压作用轻微增强,所以合用时应监测血压。虽然临床研究中未发现长春西汀与作用于神经系统药物、抗心律失常药物、抗凝血药物相互作用,但仍建议联合用药时应注意观察。重复给药:大鼠连续5周分别经口给予长春西汀5、25、125、625mg/kg,两组高剂量组动物体重的增长受到抑制,动物摄水量增加,肝脏和肾脏重量增加,肾上腺皮质囊状带中微小脂质滴增多:在625mg/kg组,出现了可能由于长春西汀代谢物所致的尿、粪便颜色变黑,甲状腺和肾上腺重量增加,甲状腺滤泡上皮肥大等。以上变化在停药后恢复。本试验的无毒性剂量为25mg/kg,大鼠连续26周每日经口给予本品5、20、80mg/kg,大剂量组动物出现了一过性体重增长的抑制和肝脏重量的增加,在雄性大鼠中还出现了肾小管上皮轻度肿大和变性,但血液生化学指标未见异常改变。犬连续6个月每日经口给予本品5、25mg/kg,未见动物死亡,血液生化学检查.组织学检查未见异常改变。
生殖毒性:大鼠妊娠前和妊娠后经口给予长春西汀25-125mg/kg/日,未见到雌性大鼠生育力和胎仔发育出现异常.但高剂量组的动物出现体重增长的抑制,肝脏,肾脏及肾上腺重量的增加。大鼠致畸敏感期经口给予长春西汀5、25、125mg/kg/日,大剂量组出现胎仔死亡增加和发育抑制;家兔致畸敏感期经口给予长春西汀1、5、25、125mg/kg/日,5mg/kg/日剂量以上给药组动物出现流产。两种动物的活仔皆无异常。也未见致畸作用。大鼠试验结果提示,长春西汀可通过乳汁分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