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宜与抗凝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同用。
本品与皮质激素类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
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颠茄类药物同服。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