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英文名称:Propacetamol Hydrochlorid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注射用盐酸丙帕他莫
成份: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丙帕他莫。
适应症:
在临床急需静脉给药治疗疼痛或高度发热时,其他给药方式不适合的情况下,用于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尤其是外科手术后疼痛。也可用于发热的短期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及15岁以上儿童:静注或滴注,1~2g/次,2~4g/日,给药间隔最少不得短于4小时,日剂量不超过8g。对于体质虚弱的成人每次给药剂量为1g。

本品临用前先用适量O.9%氯化钠注射液(或所附专用溶媒枸橼酸钠溶液)完全溶解。将1g的丙帕他莫用50ml或2g用100ml O.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终浓度为20mg/ml),在15分钟内输注完毕。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主要是注射部位局部疼痛(10%)。发生率低于万分之一的不良反应有头晕、身体不适、红斑或荨麻疹等轻度过敏反应、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低血压、转氨酶升高和接触性皮炎。有发生应急性休克和医护人员发生接触性皮炎和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
禁忌:
  1. 对本品及其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过敏的患者;
  2. 严重肝功能损伤患者;
  3. 肌酐清除率小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
  4. 小于3个月的婴儿。
注意事项:
  1. 本品严格使用于年龄在15岁以上的少年及成人。

  2. 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3. 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 <5%)病人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4. 丙帕他莫不应和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药物联合应用。

  5. 如给药量超过推荐剂量会产生严重肝脏损伤(详见【药物过量】项)。

  6. 患有肝脏疾病患者或有大量饮酒习惯的人应慎用;有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

  7. 应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8. 有医护人员发生接触性皮炎和严重过敏反应的报道,因此医护人员配制药品时应采用必要防护措施。

  9. 对诊断的干扰:

    1. 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 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 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 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0. 给药注意:

    1. 临用前应先用适量O.9%氯化钠注射液(或所附专用溶媒枸橼酸钠溶液),用力振摇使药物完全溶解,并立即使用。

    2. 如出现浑浊或有悬浮结晶时不能使用。

    3. 勿缓慢或大体积静脉点滴。

    4. 由于可能引起配伍禁忌,勿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后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 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其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或大量服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 本品与丙磺舒合用,其清除率降低,因此需减量使用。

  4. 长期使用本品会产生华法林样效应。与抗凝血药合用,因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可增强凝血作用,故抗凝血药的用量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进行调整。

  5.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如每年累积用量至1000g,应用3年以上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包括肾乳头坏死、肾及膀胱癌等)的危险。

  6. 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合用时,由于两药可相互降低与葡糖醛酸的结合作用而降低清除率,从而增加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解热镇痛和其他镇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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