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收治范围:
一、恶性肿瘤晚期患者(非放化疗者); 二、脑血管意外康复期患者; 三、肝硬化伴腹水无其他严重合并症患者; 四、瘫痪在床患者; 五、需要卧床和牵引固定的骨折患者; 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七、慢性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稳定期患者; 八、慢性全身衰竭患者; 九、长期留置导尿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患者; 十、老年性痴呆者; 十一、70岁以上(不含70岁)高龄老人患慢性疾病需要连续治疗者。